长岭县检察院开展学雷锋实践周 将法治服务送到基层一线

三月的松辽平原春风拂面;吉林省长岭县人民检察院以第63个学雷锋纪念日为契机,组织全院干警开展为期一周的学雷锋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基层普法、文化展示、观影学习等形式,把雷锋精神落到服务群众的行动上。3月初,长岭县光明乡迎来新年后的首个集市。检察干警携带法律宣传资料来到集市现场,设立临时法律咨询点。面对前来咨询的农民群众,干警们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答法律问题,从土地承包纠纷到农资购销合同,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到防范养老诈骗,把法律知识送到田间地头。一位购买农资的村民检察干警提醒下,当场与商家签订了书面合同,避免了潜在的法律风险。 这种“流动普法站”模式是长岭县检察院探索法治宣传方式的实践。对应的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不仅要办好案件,更要走进基层,了解群众法律需求,提供精准法律服务。通过面对面交流,检察干警既普及了法律知识,也收集到基层治理中的实际问题,为今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等工作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在检察院办公楼内,一场文化展览同步进行。干警们创作的书法、剪纸等艺术作品集中展示,其中以雷锋精神为主题的作品格外引人注目。多位干警子女也参与创作,用稚嫩的画笔描绘父母在社区服务、养老院普法的场景。这种家庭式的精神传承,反映了雷锋精神在检察队伍中的代际延续。 文化活动丰富了学习形式,也增强了教育效果。通过艺术创作,检察干警对雷锋精神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感悟。一位参与书法创作的干警表示,在书写雷锋语录的过程中,每一笔每一画都是对自己的提醒,要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活动期间,检察院还组织全体干警观看纪录片《雷锋》,通过影像资料重温雷锋同志的先进事迹。观影结束后的座谈交流中,年轻检察人员纷纷发言,将雷锋精神与检察工作实际相结合。有人提出要像雷锋一样对待每一个来访群众,多一份耐心,多一句关心;有人表示要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还有人谈到要在检察为民的岗位上做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 从理论学习到实践行动,从个人感悟到集体共识,长岭县检察院的学雷锋活动形成了完整的教育链条。这种系统化的学习实践,使雷锋精神不再停留在口号层面,而是转化为检察干警的自觉行动。 近年来,基层检察机关在服务群众上进行了多种探索。从设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到开展巡回检察,从公益诉讼到司法救助,检察职能不断拓展,服务方式持续创新。但如何让检察工作更贴近群众、更有温度,仍需在实践中持续探索。长岭县检察院以学雷锋活动为抓手,推动检察干警转变作风、提升服务意识,为基层检察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雷锋精神历久弥新,法治建设任重道远。长岭县人民检察院的实践表明,新时代弘扬雷锋精神需要与行业特色结合,在履职尽责中体现为民情怀。当每一名检察干警都成为法治建设的“螺丝钉”,公平正义的阳光就能照进每个角落,这正是对雷锋精神最好的传承和发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