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房东”转租要多留个心眼

2022年6月,强某接了公司的活,要去租赁商铺。浮某听说了这件事,就去找韩某商量,由韩某假扮“二房东”,把合同签下来,把定金35000元骗到手。他们俩得了钱之后,韩某只给自己留了2500元,剩下的32500元,通过微信转给了浮某。事情败露后,韩某没钱也没房给别人,浮某也因为其他事被关在牢里,一分钱都退不出来。 2025年1月,公安机关把韩某涉嫌诈骗罪的案子移送到了安宁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看了卷宗,发现钱大部分都到了浮某手里。浮某到案后还说自己只是介绍人,是韩某还他钱。因为浮某没在合同上签字,也没证据直接跟被害人接触,办案就卡在了证据不够的地方。 检察官换了个思路查电子数据和痕迹物证。一方面找微信记录看浮某怎么教韩某骗人;另一方面对合同进行笔迹鉴定,发现上面的签字跟韩某的笔迹不太一样。最后经过鉴定,发现合同上的指纹跟浮某右手食指的指纹一样。证据链搭起来了,韩某也承认了合同是浮某给的。 面对铁证如山的事实,浮某承认是自己策划了骗局,让韩某冒充房东收钱。安宁区人民检察院就把浮某追加起诉了。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依法判了浮某和韩某诈骗罪。 这个案子给大家提个醒:租房子或者大额交易的时候,一定要核实清楚对方身份和产权;对“二房东”转租要多留个心眼;保留好合同和付款凭证;要是遇到诈骗赶紧报案固定证据。检察机关就是通过精准办案、扎实取证、有效监督维护了公平正义和社会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