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以“非法占有目的”为核心划清界限: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裁判尺度更明晰

在民商事活动与刑事犯罪交叉领域,如何区分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难题。两者在法律性质和后果上存在根本区别:民事欺诈属于意思表示瑕疵,主要通过撤销合同等民事方式解决;刑事诈骗则构成犯罪,需追究刑事责任。这种区分不仅关乎当事人权益保护,也影响营商环境建设。

划清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的边界,本质上是让司法权运行更加规范:该由市场风险和民事责任解决的,交给民法;该由刑罚介入的,依法追究到底。以"非法占有目的"为核心的裁判指引,既为交易安全提供了明确框架,也为平等保护产权、优化营商环境奠定了法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