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因工去世后,这笔高达70万元的工亡补助金给家里带来了不小的麻烦。老张作为父亲,在这笔钱发下来几年后把分割的诉求提了出来。儿媳王某却找了借口说诉讼时效已过,还声称自己当年口头说过不要钱,拒绝分割。这一来二去,两边对这笔钱的性质以及谁该拿大头产生了截然不同的看法。造成这种局面的根本原因,就是家里对工亡补助金到底归谁所有理解得不够透彻。按照《民法典》的说法,这钱不是死者的遗产,而是用来补偿家属因为没了人生活变苦的一种抚恤金。虽说这不是遗产,不适用那种必须在两年内打官司的时效规定,但还是要看看谁跟死者的血缘关系近不近、平时日子过得紧不紧。 老张当年说不参加分账,只是口头说了一句,没有白纸黑字写下来,所以法院很难因为这点口头的承诺就让他把钱拿走。再说了,这么大一笔钱事先也没商量好怎么分,后来难免会有矛盾。而且很多人在这方面概念比较模糊,分不清赡养老人是天经地义还是仅仅为了钱才管的。 法官在审案的时候觉得,这事儿得讲道理也得讲感情。老张作为父亲本来就有分的权利;另一边王某自从丈夫走了以后自己养孩子、照顾老人、还得养家糊口,经济压力很大。虽然孩子们都成年了,但有一个还在读书要花钱。老张虽然没了收入来源,但还有别的子女孝顺他也有社保兜底。基于这种情况,法官没直接把钱五五分了。 法院是按照大家都有份的原则来判的,参考了遗产分配的顺序。最后决定让王某给老张拿10万块钱。这样既保障了老人的日子能过好,也算是对辛苦拉扯孩子的王某多加照顾了。这个案子给咱们提了个醒:以后遇到这种情况,家里人最好先搞清楚这笔钱是大家的还是属于某个人的;分的时候最好签个书面协议;大家平时也要多了解点法律常识。 社保部门或者工会在发这笔钱的时候最好给大家送点法律指南,让大家明白分钱的时候要商量好别留后患。以后的法律条文可能会更具体地规定怎么分大家的共有财产;家里也要多讲讲亲情道理的重要性。 家庭是社会的根基,财产纠纷里面往往夹杂着感情和利益的事。这次判决不光是用法办事的例子,更是讲情理的样板。它告诉咱们,分钱的时候既要讲规矩也要有人情味;既要守法律条文也要能体会冷暖。只有法律和家庭内部都努力做好约束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