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万、20万元、5名、孙女士、最高人民法院、王先生 得把这些都留下,咱来聊聊这事。有一对小两口没领证,办了婚礼还生了个娃,结果因为点矛盾分开了,男方拿着20万彩礼跑去法院要钱,法院把这诉求给驳回了。分手还是离婚,彩礼到底该咋退?这种虽然有过事实婚姻但没领证的情况,不光是法律问题,也涉及到大家的切身利益。最高人民法院最近放了个典型案例出来,把这规则给捋顺了。 说个今天的热点吧。 王先生和孙女士是经人介绍认识的,谈了恋爱,为了结婚就给了20万彩礼。俩人按照老习俗办了酒席,住到一起过日子,后来还生了个女儿。可惜呀,四年时间里一直没去领结婚证。 日子过不下去了,王先生就把孙女士告到了法院,要她退那20万。这事儿法律咋说的呢?最高院有个规定:要是没领证但一起生活了,哪一方要求退彩礼,法官得看看这钱都花哪儿了、有没有嫁妆。还要看双方过了多久、生没生孩子、谁更有过错,再结合当地习惯来定。审理的时候,法官特别看重这日子过了多长、生没生娃还有钱花哪儿去了。 法官觉得,“要是光因为没领证就让女方把所有彩礼都吐出来,那也太不讲道理了”,这不仅不公平,也不利于保护妇女权益。孙女士和王先生按习俗办了婚礼,共同生活了四年还生了个闺女。这四年里彩礼早就花在过日子和养孩子上了。“虽然没领那张纸”,可孙女士拉扯孩子、操持家里的功劳也得算上一笔账。 最后孩子判给了孙女士带。所以啊,“法院没同意让王先生把钱拿回去”。 最高院的负责人说这事儿也说得很明白:“没领证却长久住在一起还生了孩子”,这种情况就别想着随便把彩礼要回去了。法律可不是让人拿婚姻当幌子捞钱的工具,也不是让你把彩礼当成能随时撤资的投资项目。“要是在一起生活久了还成了一家人”,这时候感情破裂了再要回彩礼,法院肯定不支持,“这是为了讲信用”,“把双方的利益摆平”。 最后再给大家一个福利:关注公众号可以抽奖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