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别信网上那张情人节转账的热门图,它其实根本就不懂法。哪怕你在微信上发了个520红包,法院只要看你转账备注里有没有“爱你”“宝贝”这种甜言蜜语,就很容易认定这是你自愿送的礼物。但要是你把38万打到对方卡里却没有借条,那可就麻烦了,法院会因为你当时发的红包数字是13145.21元或者13145.20元就认定这是“一生一世我爱你”的示爱,从而只判对方还你剩下的33万本金。虽然这份《情人节约会表白暂行办法》只是法律圈内部开玩笑的梗,但它确实把恋爱时最容易踩的法律雷区都列出来了。 最近西湖法院就受理了一起跨国恋情的纠纷。故事发生在2017年3月,一个叫雪诺的美国留学生在网上认识了广东姑娘丹妮,两人很快就奔现了。后来丹妮开店缺钱,就陆续通过微信和银行转账拿走了38万多块钱,两人也没写过借条。到了2018年4月两人分手,丹妮就拿“这是你自愿给我的”当挡箭牌不还钱。雪诺没办法只好在2018年10月把丹妮告到了杭州法院。 法庭上的焦点就集中在那几笔特殊的金额上。法官发现丹妮转给雪诺的5笔钱里有一笔是13145.21元,还有三笔是13145.20元。因为这些数字的谐音是“一生一世我爱你”,所以法院认定这5万多块属于示爱的赠与行为,不能要回来。至于剩下的33万元因为没有带什么甜言蜜语的备注,被认定为借款,法院最终判决丹妮要限期归还这笔钱。 其实这个判决背后有法律条文撑腰。根据《合同法》第185条规定,只要赠与人把钱无偿给了对方并且对方收下了,这份赠与合同就算成立了。平时看电影、吃饭或者发520红包这种日常开销都算在情感投资里,一旦钱转出去了基本上就没法要回来了。除非你事先做了公证或者白纸黑字写了可以撤销的条款,否则这钱就是泼出去的水收不回来了。 而要证明这笔钱是借的而不是送的,关键得看聊天记录里有没有借条或者转账备注里有没有“这是你要的钱”“先借我应急”这种字眼。如果没有这些证据的话,就算你把33万借给了对方也很难打赢官司。所以大家在转账时一定要注意这些细节:大额转账的时候最好写个书面借条并且附带明确的附言;如果是情侣吵架时冲动转账的话更得小心;520、1314这种带浪漫谐音的红包金额再大也容易被认定是示爱表达;情侣吵架时冲动捐款或者发红包祭奠爱情更是很可能一去不回。 律师还特意提醒大家想降低风险的话有两种办法:要么写清楚书面借条要么小额日常支出别用整数;如果你是以结婚为目的给的大额红包可以主张彩礼返还但需要保留风俗依据和聊天记录佐证。毕竟情人节是用来告白的日子,别因为一笔糊涂账就把好心情给毁了。先分清楚“我爱你”和“我借钱”的区别再决定把红包发给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