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南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

网络社交平台这地方,犯罪行为太多了。互联网普及以后,大家都爱用这些社交软件聊天,沟通方便了不少,生活也丰富了。不过,因为这些平台是虚拟的,不容易被发现,就成了一些人搞违法乱纪的好地方。这次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并宣判的这个案子,就是个典型的例子。 被告李某某在某个网络交友平台上特别活跃。他在聊天的时候,根本不讲究什么健康、合法的交往规则,反而专门去接触那些精神空虚、法律意识淡薄的人。他发现有些用户有想弄钱的念头后,不仅没有劝他们收手,反而自己心里也动了坏脑筋。他用一些言语诱骗和虚假承诺,把好几个人拉进卖淫活动。 更坏的是,他设计了一套流程:先自己收钱再转给人家。结果等交易完了他又违背承诺,把所有钱都占为己有,还把联系方式拉黑了。这些人里还有未成年人,因为他的所作所为不仅没赚到钱,身体健康和心灵都受到了伤害。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给李某某定罪了。他们觉得他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介绍卖淫罪。他利用网络平台的方便条件组织别人卖淫,还把钱吞了,影响很坏。 这个判决体现了我国法律打击卖淫犯罪的决心。也表明了法院要把网络空间里的犯罪链条铲除干净,维护好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南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孟庆达说这次案子反映出几个问题:第一是部分用户尤其是青少年对网络世界里的一些认知和价值观有偏差;第二是很多人对陌生网友不设防;第三是大家对法律的认识不够深。 这次审判不仅是把李某某给抓起来了。更是给大家上了一课:网上也是有法律的地方。 只有大家一起努力提升媒介素养和法治观念才能守好网络空间安全。 青少年一定要树立健康文明的上网观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拒绝不良诱惑。 这样才能让大家都能有一个安全可靠的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