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18个地方要搞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

这个就是咱们国家为了推动中医发展,最近在搞的一个事儿。国家医疗保障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这两家部门联合发通知,把北京、河北、内蒙古通辽、辽宁沈阳、上海、江苏无锡、浙江、安徽芜湖、山东、湖南邵阳、广东、广西、重庆、四川攀枝花、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云南、宁夏固原还有新疆乌鲁木齐这些地方给圈出来了,一共18个地区,要最先开始搞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这个新模式。 为啥要搞这个呢?其实就是为了把医保这块钱花得更科学更精细,同时也是为了让中医这种独特的资源能更好地发挥作用。按病种付费也就是咱们平时说的DRG或者DIP,就是医保部门不再按照具体的治疗项目一项一项给钱,而是把治这个病的过程打包成一个“病种包”,定一个统一的价钱给医院直接付钱。这就好比告诉医院,你只要把这个病治好了,不管你用了多少个检查、多少种药,我就给你这么多钱。这种方式逼着医院自己得好好规范诊疗流程、控制成本、提高效率,不能光想着把规模做大。 这次试点的重点是“中医优势病种”,就是要把现代的支付手段跟中医治病的特点结合起来,解决以前中医看病效果好但在医保报销上体现不出来、或者是医生用了好技术却没有动力去用的问题。国家那边还专门发了个目录,里面列了像骨伤、筋伤、中风、妇科、儿科这些领域的57种病,比如桡骨远端骨折、腰椎间盘突出症、中风后遗症等等。这些病一般都有中医药治疗方案成熟、疗效确切、花钱相对固定、老百姓也愿意接受的特点。 试点的地方会以这个目录为基础,再结合本地的医疗水平、当地都有啥病的情况还有以前花钱的记录来定具体给多少报销费。得保证这个标准既能让医生觉得干活值当,又能让医保基金不崩溃,患者看病也不觉得贵。山东作为这次试点的地方之一,本身就是个中医药大省,文化底蕴深,服务体系也健全。选上了试点,对山东来说就是个新机会。他们可以借着这个东风,把怎么定价格、怎么报销的政策完善好,让医生更愿意用中医的好方法去看病。这样就能形成一套“山东经验”,给别的地方提供参考。 这次改革的深层意思大概有三个导向:第一是价值导向,就是让钱更愿意流向那些真的能看好病、花钱少的中医项目;第二是整合导向,就是要把中医院和综合医院里的中医科室管理得更规范一些;第三是创新导向,鼓励医院在保证效果的前提下琢磨出更省钱更方便的看病办法。 这十八个试点地区的探索就像是撒下的种子一样重要。它们能不能搞好关系到未来中医能不能在全国的健康保障体系里起到更重要的作用。随着经验越积越多,一套既能体现中医价值又很公平高效的支付体系就慢慢能建立起来了。这样就能为建设健康中国增添更多“中医力量”,也能让老祖宗留下的这些医学瑰宝在新时代继续发光发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