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州五镇同日连发森林火情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暴露基层防火短板

2月21日,广东省应急管理厅通报了一批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的典型案例;其中,梅州市大埔县2月16日一天内五个乡镇连续发生森林火情,情况尤为突出,也反映出当前森林防火面临的严峻压力。 据通报,2月16日当天,大埔县青溪镇、茶阳镇、高陂镇、湖寮镇、洲瑞镇先后发生五起森林火情。首起火情发生在上午11时16分,地点为青溪镇铲坑村,因村民燃放爆竹不慎引燃山林,经过近三小时扑救后明火被扑灭。随后,茶阳镇沿坑村于当日15时发生类似火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20万元。18时50分,高陂镇陶溪村因两名儿童在家门口燃放冲天炮引发山火。19时36分和21时03分,湖寮镇进光村、洲瑞镇华光村又相继出现火情。上述火情虽均在当晚被扑灭,但已对当地森林资源造成不同程度损害。 从火灾成因看,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是这多项火情的直接诱因。调查显示,五起火情中既有成年人在林区附近燃放爆竹引发事故,也有未成年人玩耍烟花导致起火。这反映出部分群众防火意识不足,对涉及的法律法规重视不够,也暴露出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看护存在漏洞。值得关注的是,火情发生在春节期间,传统燃放习俗与森林防火要求的矛盾更为集中。 从更深层看,森林防火工作正面临多重压力。一上,广东植被茂密,春季气候偏干,森林火险等级容易走高;另一方面,农村地区燃放烟花爆竹的习惯仍较普遍,部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有待提升。同时,基层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针对性仍需加强,尤其是面向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仍是薄弱环节。 该系列火情带来的影响不容低估。虽然各地处置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森林资源受损已成事实。茶阳镇沿坑村火情造成的约20万元经济损失、高陂镇陶溪村火情造成的4.3万余元损失,将由肇事者或其监护人承担。更重要的是,森林生态修复周期长,生物多样性受损难以用金钱衡量。多起火情还占用了大量救援力量与处置资源,增加了基层应急与消防压力。 针对森林火情易发的情况,广东已采取多项处置和治理措施。公安机关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调查处理,形成震慑。梅州五华县华城镇村民林某因在距山林不足50米处燃放爆竹引发火警,被行政拘留并面临高额罚款;河源紫金县村民彭某某因祭祖时燃放爆竹引发火情,被行政拘留七日。对未成年人引发的火情,则由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此外,各地加强巡查与宣传。云浮市新兴县公安局在巡查中及时发现并制止违规燃放行为,避免损失扩大。广东省应急管理厅通过公布典型案例,向社会释放明确信号,提醒公众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 从长远看,森林防火还需深入完善防控体系:一是持续加强法治宣传,面向农村地区和重点时段开展更有针对性的教育;二是创新传播方式,借助新媒体扩大覆盖,提高公众参与度;三是强化源头管控,高火险期严格落实禁火要求,加大巡查力度;四是完善应急响应机制,提升快速处置能力,尽量把损失控制在最小;五是推动传统习俗与生态保护相协调,引导群众以更安全、更环保的方式表达节庆与情感。

森林防火容不得侥幸,一次随意燃放、一次疏于看护,都可能点燃难以承受的生态与安全代价。对违规用火依法严处,是守住公共安全底线;对监护责任、文明习俗与基层治理持续补强,才能把风险挡在前面。把“管住火源”落实到每个家庭、每个村落、每个时段,才能守住青山常在、绿水长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