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网络空间已成为亿万群众生产生活的新场域,但一些违法犯罪行为也随之滋生并加速传播。
近年来,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以舆论施压实施敲诈勒索、聚众网暴侮辱诽谤、组织“水军”制造虚假热度、非法获取并曝光个人信息等现象时有发生。
一些案件中,受害者的名誉、隐私、财产乃至人身安全受到直接侵害,网络“按键伤人”对社会心理、公共治理与市场秩序造成持续冲击。
我国网民规模已达11.25亿人,网络治理的复杂性、敏感性和关联性更加凸显。
原因——网络违法犯罪高发,既有技术门槛下降、传播速度加快的因素,也与黑灰产业链分工细化密切相关。
深度伪造、批量注册账号、自动化脚本等工具降低了造谣传谣、诈骗引流、刷量控评的成本,使犯罪更隐蔽、迭代更迅速。
与此同时,部分平台生态治理不平衡、流量导向下的内容激励机制被不法分子利用,加之跨平台、跨区域取证协作难度较大,导致“低成本违法、高收益变现”的空间仍未完全压缩。
涉虚拟货币、直播打赏、网络交易等新场景不断出现,也使案件形态更趋复合化。
影响——网络空间秩序一旦失守,受损的不仅是个体权益,更是公共信任与社会运行效率。
对个人而言,恶意曝光、“开盒”跟踪、持续性辱骂攻击可能引发心理创伤和现实风险;对市场而言,虚假信息与“黑公关”容易扰乱公平竞争,侵蚀营商环境;对社会治理而言,谣言与极端言论可能放大社会焦虑,影响公共议题理性讨论。
网络与现实相互映射,虚拟空间的违法行为往往会在现实中产生“连锁反应”,必须以法治方式有效阻断。
对策——此次“两高”工作报告提出将网络生态治理列入2026年工作重点,体现司法机关对网络犯罪变化趋势的主动应对与规则引领。
一是坚持依法从严惩处,针对网络谣言、网络敲诈、网络暴力、“网络水军”等突出问题,推动在定罪量刑、财产处置等环节落实从严要求,强化对组织者、牟利者、屡犯者的精准打击,形成有力震慑。
二是提升专业化办案能力,以数据赋能与信息化手段提升侦查、检察、审判的发现能力、研判能力和证据固定能力,让治理手段跟上犯罪“迭代升级”的速度。
三是完善网络司法政策与裁判规则,针对实践中的新型争议加快明确边界与标准,推动“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有章可循”。
例如,围绕恶意“仅退款”、批量薅羊毛等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何区分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围绕“开盒”行为的主观恶性与危害后果如何评价、刑事责任如何界定;围绕深度伪造内容的识别、取证、鉴定与责任分配如何形成可操作的证据规则,防止不法分子钻制度空子、打“擦边球”。
四是强化协同治理,推动司法机关与网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以及平台主体形成衔接配合机制,在源头治理、证据共享、线索移送、风险预警等方面提升合力,压缩黑灰产业链生存空间。
前景——随着网络技术持续演进,新型犯罪仍可能在新的应用场景中出现,治理必须在法治轨道上持续“升级”。
一方面,要以严格执法司法守住底线,让违法者付出与其危害相匹配的代价;另一方面,也要通过规则明确与案例指引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平台完善治理体系,引导网民依法表达、理性互动。
可以预期,随着重点治理任务的推进、技术赋能能力的增强以及裁判规则的进一步清晰,网络空间秩序将得到更有效维护,个人信息与人格权保护水平有望持续提升,形成“违法必究、侵权必责、治理有力”的良性循环。
网络空间虽然是虚拟的,但参与主体是现实的,对每个人的影响更是直接而真实的。
维护清朗有序的网络空间,既需要法治的坚盾守护,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
司法机关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惩网络违法犯罪,正是为了让人们的数字生活更加安全、更加有序。
在法治的保驾护航下,网络空间必将成为更加清朗、更加安全的精神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