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最美法治人物,有个叫宫晓燕的法官,威海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的副庭长。15年前,她就加入了威海法院,从普通的行政审判庭干起,一路干到了今天。那时候威海法院还是在2010年,她带着理想进入了这个系统,如今她已经是一位有经验的法官了。15年来,她审理了1300多起案件,这可是个不小的数字。她给每一个案件都赋予了公平和正义。 有一次,威海某个公司的员工孙先生遭遇了一起交通事故。他按照正常时间上班,结果在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孙先生的责任不大。孙先生向人社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人社部门同意了。但企业不服,就把人社部门给告了。企业的理由很简单:他们没有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宫晓燕找准问题的根源,把这个纠纷给解决了。她联合人社部门进行调解,让企业明白工伤认定的事实,又让孙先生理解企业的困难。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事情就顺利解决了。 威海法院也积极推进环境资源刑事、民事和行政审判的三合一改革。宫晓燕是这次改革的积极参与者之一。她办理了一起涉及非法捕捞的案件。潘某某在禁渔期间非法捕捞了40余万元的水产品,但根据专家评估,这个行为造成了170余万元的水生生物资源损失。潘某某不愿意赔偿生态修复费用,还拒绝支付赔偿款。宫晓燕耐心地给潘某某解释法律知识和生态破坏的后果。最后潘某某被说服了,表示刑满释放后会履行公益赔偿义务。 还有一次土地使用权纠纷让宫晓燕印象深刻。孙大爷承包的土地被周大娘种上了果树,现在要收回土地使用。孙大爷愿意一起接收果树,但双方对棵数和价值产生了分歧。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宫晓燕深入果园亲自清点树木种类和数量。她的努力感动了两位当事人:“只要判决合理,我们都认可!”最终纠纷得以解决。 宫晓燕一直相信“脚下有泥土,判决才有根”。她总是把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去处理案件。这样的做法让她更加了解现实情况,也让她的判决更具说服力。她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守护绿水青山的诺言。从初心到现在到未来,在这个需要专业又需要情怀的岗位上,宫晓燕用热爱和信念彰显着一名人民法官的使命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