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银行转了200万,结果两年半后亏高达85 万元

71岁的王女士通过手机银行给某家银行转了200万元,结果两年半后亏损高达85万元,金额竟然超过了43%。北京大兴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判决,银行因存在过错,被要求赔偿王女士85万元。这起案件发生在两年前,王女士在办理银行业务时,理财经理热情地向她推荐了一款中高风险基金产品,并声称风险不大。然而,王女士在柜台做过的风险测评显示她适合稳健型产品,不符合这款基金的条件。于是理财经理指导王女士再次进行风险测评,使其结果从稳健型变成了成长型。王女士听从了理财经理的建议,在现场陪同下于银行网点外的餐厅里通过手机银行购买了这款基金。最终,这笔200万的投资损失了85万多元,王女士认为银行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误导行为,违反了适当性义务。庭审中,银行辩称王女士购买前的最新风险测评结果是成长型,并且是通过手机银行自主购买的。法院经审理查明三项关键事实:首先是两次风险测评的差异巨大;其次是购买过程没有进行双录录像;最后是没有完整履行告知说明义务。因此,法院判定银行违反了适当性义务,存在明显过错。最终判决银行赔偿王女士85万余元。法院提醒老年投资者理财需要守住三大原则:一是如实填写风险测评;二是坚持合规渠道购买;三是拒绝盲目跟风投资。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因自身过失而导致的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