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通报8起假冒协会典型案例:严打“挂名”牟利维护社会组织秩序

问题——假冒“协会”“联盟”等名义的活动增多,扰乱管理秩序并侵害公众权益; 民政部通报的8起典型案例显示,部分组织未登记却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或未经授权冒用合法社会组织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名义,对外打着“全国性”“非营利”“行业自律”“服务国家战略”等旗号宣传,设立理事会、秘书处等架构,公开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发展会员、组织论坛培训、开展项目对接,甚至以收费入会、缴费享受服务等方式诱导群众参与。此类行为不仅破坏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秩序,也一定程度上冲击有关行业治理和社会信用环境。 从通报情况看,涉案组织覆盖多个热点领域和群众常见的消费场景。例如,“中国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协会”“中国低空经济联盟”等以行业组织自居,多次举办论证会、对接会、年会论坛等活动;“中国联合国采购促进会国际商务工作委员会”“中华志愿者协会永康乡村振兴惠民服务站”等冒用合法全国性社会组织名义,设立所谓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中国顶级烹饪大师匠传委员会”“山东省老酒收藏协会”等则以技能培训、收藏鉴定等名义收费并扩大影响。各地民政部门已依法取缔相关非法社会组织,涉及北京市、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浙江省永康市、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等地。 原因——需求旺、门槛低、识别难叠加,成为非法组织滋生土壤。 一上,市场主体更活跃、行业分工更细,企业与个人对信息交流、资源对接、技能培训、资质背书的需求上升,一些不法组织趁机包装成“联盟”“协会”“促进会”,以“搭平台、拓渠道、做认证”等说法吸引参与。另一方面,部分领域专业性强、信息不对称明显,如“名酒鉴定”“采购合作”“低空经济”等,公众不易判断组织资质与活动合规边界,给虚假宣传留下空间。此外,个别组织通过仿冒名称、借用办公场所、悬挂牌匾、伪造印章等方式强化“正规”形象,并借助线上传播快速扩散,导致风险传播更快、维权成本更高。 影响——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合法组织声誉,并带来群体性风险隐患。 非法社会组织往往通过收费入会、培训收费、项目合作等方式牟利,容易造成参与者财产损失,甚至出现以“助学、助老”等名义诱导缴费、侵害未成年人和老年人权益的情况。冒用合法组织名义设立分支机构,也会直接损害被冒用组织的公信力与社会形象,削弱社会组织行业自律、公益服务中的作用。对行业而言,虚假协会通过“评奖”“认证”“鉴定”等活动制造不实背书,可能误导消费与投资决策,破坏公平竞争秩序,并抬高监管成本。 对策——强化源头治理与联合惩戒,推动“可核验、可追溯、可处置”。 民政部提示,机构和公众在与社会组织合作或参与活动前,应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等权威渠道核验其登记信息、业务范围和合法身份;对自称“全国性”“省级”的组织,应重点核对登记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等信息是否一致。对以合法组织“分支机构”“工作委员会”“服务站”等名义开展活动的,应核实是否依法获批设立并取得授权。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应及时向属地民政部门举报,共同压缩其活动空间。 同时,从治理实践看,还需深入加强部门协同: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等机关;对以培训、鉴定、评比等方式收费牟利的,强化市场监管、税务等联动核查;对网络平台传播虚假信息的,完善线上线索处置与取证机制,提高打击效率。对被冒名的合法社会组织而言,也应加强名称、标识、授权管理以及声明澄清机制,及时发布风险提示,避免公众误认。 前景——以更透明的社会组织治理,护航行业健康发展与群众切身利益。 业内人士认为,社会组织在促进交流合作、提供公共服务、推动行业自律诸上具有独特作用,但其发挥作用的前提是依法登记、规范运作。随着典型案例持续曝光、跨部门治理完善、公众核验意识逐步提升,非法社会组织的生存空间将进一步收窄,社会组织领域有望走向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

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既是维护市场秩序的硬任务,也是保护群众利益的长期工作;在简政放权背景下,如何在“放活”和“管好”之间把握尺度,考验治理能力。此次整治传递出明确信号:任何借政策之名行敛财之实的行为,都将依法追责。只有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公众监督形成合力,社会组织才能真正发挥正向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