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航天产业迎来政策支持新阶段。
上海证券交易所26日正式发布了《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9号——商业火箭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这是资本市场为商业火箭企业量身打造的首份上市指引,标志着我国商业航天融资制度框架进一步完善。
该指引共十四条,对商业火箭企业的上市条件、技术要求、发展方向等进行了系统规范。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第五条规定的技术门槛,明确了商业火箭企业通过科创板第五套标准上市需要满足的三个核心条件:一是采用可重复使用技术;二是属于中大型火箭;三是发射载荷首次成功入轨。
值得注意的是,指引并未将火箭回收成功作为强制性要求,这充分体现了监管部门对商业火箭企业发展规律的深刻理解。
从现实进展看,蓝箭航天已成为首家满足上市条件的商业火箭企业。
其可复用火箭朱雀三号在12月3日实现首飞入轨成功,虽未完成回收环节,但已达到指引规定的核心门槛。
随后一周内,蓝箭航天的IPO辅导工作正式完成,中金公司辅导机构确认其具备上市公司应有的特点和属性。
紧跟其后的天兵科技也在积极推进,其可复用火箭天龙三号已进入发射前最后准备阶段。
这一系列进展表明,商业火箭企业上市已从理论探索走向实际操作。
该指引的出台并非突兀之举,而是政策体系逐步完善的自然结果。
今年6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实施《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将第五套上市标准扩围至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前沿领域,为尚未盈利的硬科技企业开放了融资通道。
这一决策打破了"盈利"作为上市硬约束的传统模式,充分认识到商业航天等高新技术产业的特殊性。
政策支持的力度进一步加强。
11月,国家航天局发布《推进商业航天高质量安全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明确指出要重点支持低成本、高可靠、快响应、可复用的商业运载火箭建设发展。
这与科创板第五套标准对商业火箭企业的要求形成了有机呼应,为行业发展指明了清晰方向。
商业火箭企业之所以需要资本市场的特殊支持,根本原因在于其所处的产业地位和发展特点。
商业火箭研制及发射业务位于商业航天产业链中游,承担着"承上启下"的关键枢纽职能,已成为我国商业航天产业发展的战略性产业。
这一领域具有研发投入大、周期长、未实现规模商业化等特征,急需资本市场的长期支持。
与传统产业相比,商业火箭企业的商业模式需要较长的验证期,盈利周期相对较长,这正是第五套上市标准存在的价值所在。
指引还对商业火箭企业的技术要求进行了全面规范。
发行人应在商业火箭领域持续开展研发创新,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或取得重大研发成果。
评价维度包括运载能力、一箭多星能力、可靠性、成本等技术先进性指标,火箭发动机等关键核心技术的突破情况,以及技术的实用性和量产能力。
这些要求确保了上市企业具有真实的技术创新价值,而非单纯的概念炒作。
值得强调的是,指引对承担国家任务、参与国家工程项目的商业火箭企业予以优先支持。
这一规定充分体现了商业航天与国家战略的深度融合,鼓励企业在参与国家重大任务的同时实现商业化发展。
从"两弹一星"到商业航天,中国航天事业正在书写新的历史篇章。
上交所此番精准施策,既是对市场规律的尊重,更是对国家战略的践行。
当资本市场的活水浇灌在科技创新的沃土上,中国商业航天必将以更稳健的步伐,迈向星辰大海的壮阔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