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完善人民调解机制提升专业化水平 让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

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环节。

来自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的最新数据显示,2024年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超过15万人次,成功调处各类纠纷7万余件,调解成功率高达97.1%,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红寺堡区大河乡,一起涉及36.2万元的农资赊欠纠纷得到妥善处理。

村民李某因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期偿还化肥款项,引发企业催收压力。

大河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介入,充分考虑农户实际困难与企业合理诉求,促成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既维护了市场交易秩序,又保障了农民生产权益。

在平罗县姚伏镇,一起因秋收误收导致的邻里纠纷通过"警司联动"机制得以化解,受伤村民获得赔偿,双方恢复和睦关系。

这些案例折射出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中的独特优势。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传统的土地、邻里等常见纠纷之外,知识产权争议、新业态劳动纠纷等新型矛盾不断涌现,对调解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宁夏积极应对这一挑战,在关键领域布局专业调解力量。

目前全区已建立知识产权调解组织12个,实现市级区域全覆盖;针对快递配送、网约车运营、网络直播等新兴行业特点,设立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14个,配备专职调解员69人,形成对新业态领域的服务全覆盖格局。

调解质量的提升根本在于人才队伍的专业化。

传统人民调解主要依靠基层干部的工作经验和群众威望,面对日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利益诉求,这种模式已难以完全适应现实需要。

宁夏通过系统化培训、实战化演练等方式,着力推动调解员队伍从经验主导型向知识技能型转变。

通过引入法律专业人才、开展业务能力培训、建立案例研讨机制,调解员的法律素养和专业水平显著提高,为纠纷化解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智力支持。

在组织体系建设方面,宁夏构建起多层次、宽领域的人民调解网络。

从乡镇街道到村居社区,从传统领域到新兴业态,调解组织覆盖面不断扩大,工作触角持续延伸。

这一体系的完善使大量社会矛盾得以在基层得到及时发现、有效化解,避免了矛盾升级和风险累积。

当前人民调解工作的创新实践体现了基层治理理念的深刻变革。

通过前置化解机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处置在基层一线,既降低了社会治理成本,又提升了群众获得感。

联动协作机制的建立,实现了调解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工作合力的有效形成。

专业化发展方向的确立,则为人民调解事业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基础。

从“灭火队”到“防火墙”,宁夏人民调解工作的转型升级,折射出基层治理现代化进程的生动实践。

当调解员手中的笔记本从经验记录变为法律条文汇编,当田间地头的争执通过云端调解室达成和解,这片土地正在书写新时代“矛盾不上交”的治理新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