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购不开发票”是违法的行为

赵小姐昨晚在团购就餐时遭遇到“无票”尴尬,店家不仅拒绝提供发票,甚至表示只有全额付款才能开发票。她团购了一张35元代金券,折扣给了商家20元,但店家却不给发票。赵小姐因此提出优惠券可以放弃,但要求开具现金部分发票,这也遭到拒绝。 为了核实团购不开发票现象,记者走访多家参与团购的餐厅发现,七成商家主动提供发票并明确表示团购也可以开具;三成商家以打折或平台优惠为由拒绝给票;还有个别店铺在门口张贴“团购不开发票”的标语,给顾客提前打预防针。 针对这一现象,地税部门给出明确答复:网站优惠只是促销手段,不能作为拒开发票的理由。只要消费者付钱消费,商家就必须开具发票。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拨打12366进行投诉和维权。 如何确保自己拿到应得的发票?结账前应主动索要发票,并明确告知自己需要发票;保存好对话记录、录音、截图等证据;一键举报拨打12366即可,无需实名也不需要跑腿。 对于这次经历,赵小姐表示以前怕麻烦不要发票,现在明白不要发票才是真正的麻烦。她在社交平台分享了自己的经历并收到众多点赞和评论。网友们纷纷表示拒开发票是违法的行为并呼吁大家遇到这种情况直接举报维权。 每一笔消费都应该有迹可循和得到应有的权益保障。消费者可以通过主动索票和举报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和推动行业规范发展。消费开发票是法律赋予每个人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