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施行:以法治之力守护水乡生态底色与发展空间

湿地与海洋、森林并称全球三大生态系统,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支撑。然而,自1900年以来,全球已有超过一半的湿地消失。湿地一旦退化或消失,人类将面临水资源紧张、粮食安全风险上升、洪水灾害更频繁等挑战,地球生物多样性也会明显下降。在这样的背景下,湿地保护成为生态文明建设中绕不开的重要议题。 浙江因水得名、因水成景。全省11个设区市中,9个地名与水有关,湿地面积约占全省域面积的十分之一。与不少地区湿地人迹罕至不同,浙江的湿地多与城市相伴共生。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是全国首个集城市、农耕、文化于一体的国家湿地公园,在主城区探索出保护与利用的平衡,为城市湿地治理提供了可借鉴的样本。平阳县南麂列岛国际重要湿地拥有83个岛礁,贝类和大型底栖藻类资源分别占全国的15%和25%,素有“贝藻王国”之称。这些湿地既是重要的生态屏障,也寄托着当地居民的生活与记忆。

从大禹治水的古老经验到今天的法治探索,浙江始终在寻找人与自然相处的更优答案。这部凝结江南水韵的条例——既守护鹭鸟栖息的生态图景——也在发展与保护之间推动更可持续的实践。更重要的是,它再次表明:生态保护不是发展的阻力,而是长久繁荣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