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7户村民申请占用草原建光伏项目被撤销

咱们先来说说这次占用草原建光伏项目的案子。2026年新年刚过,情况又有了新变化。旗林业和草原局根据旗政府在2025年9月作出的复议决定,给7户村民重新回复了一次。 大家可能还记得,在2025年10月,旗林草局就对内蒙古自治区某地7户村民申请查处光伏项目占用草场的事作出过答复。这次他们又发了新的《答复》,说的是给“异地建设”3万千瓦分布式光伏项目使用草原情况重新履行法定查处职责的事。 可问题是,新答复里还是对“实际占用草原”和“具体使用面积”搞不清楚概念。他们认为,“占用”得把草原地类改了才行,“使用”就不算占用。照这么说,涉案光伏项目只“使用”了天然牧草地1公顷多,也就是20多亩,面积和四至界限都清楚得很,不存在“非法占用草原”。 但这7户村民不这么认为。他们觉得这是在事实认定上的模糊处理。2025年11月,刘先生等7人在北京的在明律师事务所找了谭程泽律师指导,又向旗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这个新答复。 谭律师指出,光伏项目建设根本不是单纯的“使用”,而是实打实的占用。光伏板要在草原上打深桩固定,破坏了地表土壤结构。而且光伏板会遮挡阳光和雨水,导致草长不好甚至枯死。委托人认为光伏板区域面积至少有上千亩,但旗林草局只盯着建筑用地区域调查测绘,根本查不清实际情况。 他们还提到了几份证据有问题。被申请人提供的《使用草原用地协议》和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的行政许可决定,都只针对少量建筑用地对应的草原,而他们享受承包经营权的草场没有纳入补偿范围。更关键的是,这些证据都是在2025年4月申请人申请查处之前形成的,根本不能证明现在的占用情况。 2026年1月22日,xx旗人民政府审查后作出了决定。旗政府认定被申请人关键事实认定模糊,提供的证据没有一份能证明某公司实施项目后实际占用草原的面积。大部分证据都不是在查处执法过程中形成的,没有证据效力。 所以旗政府决定撤销这个新答复,责令被申请人在30日内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重新给7名申请人作出答复。这起案子是典型的光伏发电项目占地引发的纠纷,在明律师会继续关注后续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