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林业局发布公告,把2026年12月31日定为了这个关于打击破坏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活动奖励规定的截止日期。冯茜和杨中文、缪嘉健还有曾志华在文章最后署名。这次行动是为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广东省的相关条例,目的是鼓励大家帮忙维护生态平衡。 他们希望大家能把广东省内破坏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线索提供出来,具体范围包括:非法捕猎、杀害、食用、买卖或者运输这些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还有未取得许可就繁育的行为。如果是在韶关市浈江区文化街5号韶关市林业局自然保护管理科来信举报,或者去当地林业主管部门现场反映情况,都可以。 需要注意的是,这个奖励只针对韶关市辖区内的违法行为。举报人必须给详细的信息,像时间、地点、还有什么具体的情况发生,最好能提供照片、视频或者录音这类证据。对于故意捏造事实或者恶意举报的人,法律是会追究责任的。 对于奖励标准也有明确规定:如果线索被韶关市林业局登记在案后查证属实,并且依法处理了,就给一次性奖金。同一线索要是多人次举报了,奖励最先上报的那个人;如果是两个人一起报的,就让一人领钱然后自己分。如果是立了行政案件完成查处的,奖励300元;如果立了刑事案件完成查处的,就给500元。 奖励领取的时候得自接到通知那天算起20个工作日内去办手续。为了保护举报人,相关部门会对信息严格保密。至于不予奖励的情形有很多种:比如线索不清楚、事实不明或者已经被政府部门掌握过了等等。 如果遇到泄露举报信息或者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情况,一定会从严从重惩处。这个公告解释权归韶关市林业局所有,从发布那天开始生效,一直持续到202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