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罕见的未成年人诈骗成年人巨额财产案件。案件的查办过程充分表明了检察机关在证据认定中的严谨态度和逻辑推理能力。 被害人Y先生在2021年10月通过某交友应用程序结识了一名自称为"富家女"的女孩。三年间,这个网络虚拟人物以甜蜜的言语和紧急求助为名义,持续从被害人手中套取资金。被害人多次提出见面要求均遭拒绝,直至2024年3月再次被拒并失联后——才意识到被骗——随即报案。同年6月,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经查,李某与被害人相识时年仅16周岁,所使用的照片、姓名均为虚假。 案件移送浦东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一个关键问题浮出水面:李某的诈骗犯罪究竟始于何时?这直接关系到犯罪数额的认定与量刑结果。 李某辩称,初期是真心网恋,直至2022年7月才萌生骗财之念。她声称当时与被害人约定在上海虹桥机场见面,因担心真实样貌被嫌弃而临时编造谎言,未能相见。正是这次"失败"的会面,让她觉得对方"好骗",从而开始实施诈骗。公安机关初期采纳了该说法,将2022年7月作为诈骗行为的起点。 然而,检察官敏锐地意识到一个问题:一段从开始就建立在假名字、假照片基础之上的关系,真的存在过纯粹的"恋爱"初衷吗?检察官决定对这个所谓的"转折点"进行深入调查。 侦查人员随即调取了李某2022年7月的航班、高铁及酒店住宿记录。结果令人意外——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李某当时曾到过上海。更为关键的是,李某在那段时间的朋友圈却展示着在上海迪士尼乐园游玩的照片。经过鉴定,这些迪士尼游玩照片均系李某从互联网上下载的虚假信息。 这一发现彻底推翻了李某的辩解。所谓的"机场会面"根本是子虚乌有的谎言,李某的犯罪意图产生时间应当大大提前。 在证据认定上,检察官还面临另一个挑战。李某辩称,收取的钱款大多用于其向被害人陈述的用途,并且自己在这段关系中提供了大量的"情绪价值"和"精神付出",钱是对方"主动给予"。 检察官以李某与被害人相识之日——2021年10月为起点,引导侦查机关对全部资金往来进行重新审计梳理。经查,除极少量的"购买玩偶"款项用途属实外,其余诸如"母亲住院抢救""购买回国机票"等索取大额资金的理由,均属凭空捏造。被害人的钱款实际被李某用来满足自己的日常挥霍。 为了继续夯实证据,检察官逐条审查了被害人手中保存完好的、历时三年的聊天记录。聊天记录显示,李某虽不总是直接索要,却善于利用情感操控:时而暗示急需用钱,时而以分手相要挟,迫使被害人持续转账。在这段"热恋"期间,李某还多次在朋友圈屏蔽被害人,并同时与其他人保持恋爱关系。 面对检察机关补充的证据,李某最终低下了头,承认自己此前抱有侥幸心理,没有如实交代犯罪事实。 经审计,2021年10月至2024年3月,李某共计骗取被害人190余万元。其中,李某未成年时期诈骗金额仅20余万元,剩余170余万元犯罪金额发生在其成年后。案发后,李某在家属帮助下退还了60万元,并获得了被害人的部分谅解。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李某开始实施犯罪时已满16周岁。经浦东新区检察院起诉,2025年11月27日,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
这起案件折射出未成年人犯罪和网络交友安全的新问题。司法机关通过扎实的证据审查还原了事实,既维护了司法公正,也为规范网络行为提供了借鉴。在数字化时代,如何构建更完善的安全防护体系,值得各方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