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博得女主播欢心半年花167万打赏167万

成都一男子瞿先生,为了博得女主播陈女士的欢心,短短半年就把167万元打赏给了她,还私下转账了11万余元。结果发现女主播已经结婚了。于是他把陈女士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全部钱款。最终法院判决,确认私下转账可以退还,但167万元的打赏款不用退还。 这次事件披露了网络直播打赏消费属性与私下大额转账赠予边界的明确划分。 事情发生在2024年10月,成都的瞿先生在刷抖音时进入了陈女士的直播间。陈女士温柔的声音让瞿先生产生了好感,两人在直播间频繁互动,后来私下加了微信聊天。记者查看了两人的聊天记录,发现瞿先生多次表达对陈女士的好感,而陈女士则用暧昧的话语回应,但从未明确拒绝瞿先生的追求,也没有告诉他自己已经结婚的事实。 在这种暧昧的氛围下,瞿先生认为两人已经是恋爱关系了。为了博得陈女士欢心,他开始不断投入金钱。一开始他只是向陈女士转账请客吃饭。随着时间推移,转账越来越频繁且金额也越来越大。到了2025年3月,转账达到高峰:1万、2万、5万甚至还有更多。为了给陈女士转钱,瞿先生四处借贷,最后到了“闹僵”时,他已经向陈女士转了11万余元。 除了私下转账外,瞿先生还在直播中打赏了167万元。记者了解到,为了打赏这167万元,他先后向多个平台借款高达126万余元。他每天只花50元生活费却还是省下钱来支持陈女士。 直到2025年年初才意外发现,陈女士早在2019年就已经登记结婚了。这次发现让瞿先生彻底崩溃了,感觉受到了欺骗。 随后与陈女士断绝联系并把她以及抖音平台一起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共计178万余元。庭审中三方展开激烈辩论。瞿先生认为陈女士以结婚为目的诱导自己打赏和转账,抖音平台也未尽到审核和监管义务。而陈女士表示和瞿先生仅是普通朋友关系,并认为打赏转账都是自愿行为。 关于返还问题,法院认为根据聊天记录可以看出双方暧昧不清并且存在目的性转账行为,根据《民法典》规定这种行为违反公序良俗所以应当返还全部私下转账款项。而关于167万余元打赏问题法院认为是自愿消费行为并非无偿赠与所以无需返还这笔钱款。 最终判决结果是返还给瞿先生11万余元私下转账部分而驳回退还167万直播打赏部分诉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