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修订《广告法》规范数字广告 不可跳过广告时长限制在5秒以内

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越南互联网广告市场近年来呈现爆发式增长。

然而,过度泛滥的广告投放方式,特别是强制观看的不可跳过广告,引发了用户强烈不满。

据越南消费者协会统计,2024年针对数字广告的投诉量同比增长67%,其中近八成涉及广告时长过长或关闭困难问题。

针对这一现象,越南文化体育旅游部牵头起草了《广告法》修订案。

新规明确要求:所有在线视频和动态图像广告必须设置5秒内可跳过的功能;静态图片广告不得设置强制等待机制;弹窗广告必须提供清晰可见的关闭按钮。

这些规定旨在平衡商业利益与用户体验,保护互联网用户的合法权益。

业内人士分析,此次修订主要基于三方面考虑:一是回应民众诉求,改善网络环境;二是规范广告市场秩序,防止恶性竞争;三是与国际数字广告监管趋势接轨。

目前,欧盟、韩国等地区已实施类似规定,要求广告必须提供明确的跳过选项。

数字广告治理的核心,不在于简单压缩时长或限制形式,而在于以清晰规则守住用户权益底线,以可执行机制提升违法成本,推动平台经营与社会公共利益在同一框架内实现更稳健的平衡。

越南新规的落地与执行效果,值得区域数字治理与行业发展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