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2026年4月实施

中新网1月10日报道,市场监管总局近日修订发布了第121号令,也就是新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这个新规将从2026年4月15日开始实施,同时废止原有的暂行办法。新《办法》针对恶意索赔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制,给消费者和企业都带来了更明确的指导。 新《办法》总共修改了22个条款,新增了6个条款。这些改动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首先是强化权益保护,完善行政调解程序,同时要求对处理结果进行回访;其次是优化投诉管辖,规定平台内经营者无法联系时由平台经营者住所地处理;再者是优化举报程序,提高处理效能,新增重复举报的处理机制;最后就是规制恶意索赔,明确不得滥用权利牟取不正当利益。 为了防止制度被滥用,《办法》明确规定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或冒用他人名义举报。对于敲诈勒索、骗取赔偿等违法索赔行为,新规定要求终止调解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这个新规将有力推动统一权威、科学高效、便民利企的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更好地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保障人民高品质生活。 特别是在2026年4月这个时间点上,《办法》给了企业和消费者更多明确的指引。比如对于身份信息不真实的网店,新规定会把平台责任压实。同时通过全国12315平台处理举报也能提高基层行政效率。为了预防消费纠纷源头治理,《办法》还规定可以通过消费维权服务站等机制引导经营者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