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面临新的挑战。
金融支持的覆盖面和可及性不足,成为制约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要因素。
为此,央行、财政部、银保监会、农业农村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统筹建立常态化金融支持机制 助力防止返贫致贫和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明确了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新方向。
意见的核心在于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
各金融机构被要求聚焦吸纳就业能力强、带动增收效果好的领域,搭建专属金融服务场景。
这意味着金融支持不再是"大水漫灌"式的普遍覆盖,而是精准对接农业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金融机构将探索运用"贷款+外部直投"、科技保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各类投资基金等多元化支持措施,为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农业科技企业提供差异化融资服务。
拓宽融资抵质押物范围是意见的重要创新点。
传统农业融资中,农民可用于抵押的资产有限,这直接制约了融资规模。
意见提出依托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等基础设施,积极推广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质押融资,优化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模式,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金融服务。
这些举措将农业生产中的各类资产纳入融资范围,大幅提升了农民和农业企业的融资可得性。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特别强调推动农业担保机构下沉,提高欠发达地区的服务可及度。
这是解决农村金融服务不均衡的关键举措。
长期以来,农业担保服务主要集中在发达地区和中心城市,广大欠发达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的农民难以获得担保支持。
通过推动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机构下沉,可以让更多农民和农业企业获得担保支持,进而获得银行贷款,形成"担保—贷款—发展"的良性循环。
这一系列举措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大有效信贷投入,为防止返贫致贫提供坚实的金融基础。
同时,通过满足不同生命周期农业科技企业的融资需求,也将促进农业产业升级和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
金融活水能否精准滴灌,关键在机制是否常态、工具是否适配、服务是否下沉。
把担保体系延伸到更基层,把融资工具嵌入产业场景,把风险分担落到制度细节,才能让政策从文件走向田间,从理念落到项目。
推动涉农金融更可得、更可用、更可持续,不仅关系乡村产业的当下发展,也关系城乡融合与共同富裕的长远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