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过程中,涉农政策多、资金量大、项目周期长。个别基层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在审批、拨付、验收、分配等环节搞权力寻租,侵占惠农补贴和产业项目收益,导致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受阻。群众反映较集中的问题,主要是补贴发放不透明、项目决策不公开、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不规范等,直接影响群众利益和基层治理公信力。 原因:从实践看,问题易发多发有其深层原因。一是权力相对集中、监督相对薄弱并存,基层“一把手”以及资金管理、项目审批等岗位权责较大,但同级监督和日常监管手段不足。二是制度链条存在缺口,部分项目在立项、招投标、竣工验收等环节标准不够细、责任边界不清,给违规操作留下空间。三是数据壁垒导致监管滞后,涉农资金、农村集体“三资”等信息分散在不同部门和平台,难以及时比对核验。四是少数地方存在重材料轻落实的倾向,政策执行偏差长期累积,问题不易及时暴露。 影响:侵害民利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看似是少数人的违纪违法,实质上削弱政策效果、损害群众信任、拖慢发展步伐。资金“跑冒滴漏”挤压产业发展和公共服务投入,项目收益分配不公容易激化基层矛盾。若任其蔓延,不仅影响乡村振兴质量,也会动摇基层治理基础。文章指出,集中整治既是监督执纪的具体行动,也是回应民生关切、巩固治理基础的重要举措。 对策:围绕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关于持续深化集中整治的部署,上饶以乡村振兴为切入口,突出“摸清底数、严查案件、系统治理、成果惠民”一体推进。 一是把摸清底数作为精准整治的起点。紧盯“人、财、事”三类关键,围绕补贴发放、项目审批、资金拨付、资产资源管理等环节梳理清单,联动农业农村、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开展排查,理清资金资源、项目建设和责任链条,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穿透力。 二是以案件查办强化震慑、带动整治。文章以某县县委副书记李某某案为例:其在涉农资金分配、补贴协调落实中谋取私利,对产业资金收益分配政策推动不力,导致部分扶持项目未按规定向群众分红。上饶将该案作为深化整治的突破口,通过以案挖案、数据比对等方式,依托领导包案、提级办理、交叉指定等机制,严肃查处一批乡村振兴领域“蝇贪蚁腐”,形成震慑效应。 三是坚持查改治贯通,推动从个案处置转向系统治理。通过个案剖析和类案分析,梳理制度薄弱点、权力运行风险点和监督管理空白点,向对应的单位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督促以案促改促治。围绕项目资金监管,推动完善立项评审、招投标、竣工验收等全链条制度;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的数据管理与调度,推动与基层公权力运行平台数据互通,强化事前预警和过程控制。同时完善脱贫人口补贴发放动态复核排查体系,防范冒领、错发等问题,以制度完善压缩寻租空间。 四是以群众感受检验整治成效。随着案件查处和制度落实,村级收支公开和线上查询更便捷,项目决策逐步实现集体研究、全程公示,惠农补贴在全流程监管下更精准直达农户。文章援引基层走访反馈,群众对“办事更透明、补贴不少一分”的变化感受明显,整治成效更加可见可感。 前景:从各地集中整治实践看,乡村振兴领域监督治理将更强调“数据赋能+制度约束+群众监督”协同发力,突出对关键人、关键事、关键环节的常态化监管,推动权力运行更加公开透明。下一步巩固成果,仍需在三上持续发力:其一,完善跨部门数据共享与比对机制,提升对资金流、项目流、审批流的贯通监管能力;其二,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推动监督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延伸;其三,健全民生政策落地闭环,用群众满意度检验制度执行效果,以长效机制保障改革发展成果更公平、更充分惠及群众。
基层“微腐败”直接影响群众获得感。上饶的实践表明,反腐败既要保持查处力度,深挖问题线索,也要通过制度建设和监督机制把问题堵在前面。随着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持续创新监督方式,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确保每一分惠民资金真正用到群众身上,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