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咏前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回应中方对日本实体实施出口管制措施。此前,商务部发布公告,将20家日本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另有20家日本实体列入关注名单,引发外界关注。何咏前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近期日本在军事安全领域的多项动向值得高度警惕。日本政府加快扩军进程,推动放宽武器出口限制,发展进攻性军事力量,并释放修改延续数十年的无核三原则等信号。她指出,这些迹象显示日本正加速走向再军事化,其拥核倾向逐渐显露,对亚太地区乃至全球和平稳定带来现实风险。何咏前强调,中国一贯履行防扩散国际义务,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中方于2月24日依法将有关日本实体列入管控名单和关注名单,目的在于应对日本再军事化倾向和潜在扩散风险。该措施正当、合理、合法,符合国际法及中国国内法律规定。针对管控范围,何咏前表示,两用物项的内涵与范围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及相关清单中作出明确规定。两用物项是指兼具民用与军事用途的货物、技术和服务,对其实施管控是国际通行做法,也是履行防扩散义务的重要手段。何咏前同时强调,此次列单具有明确针对性,仅面向少数存在扩散风险的日本实体,管控措施也限定在两用物项范围内。中日正常经贸往来不会因此受到影响,合规经营的日本企业无需担忧。中方重视中日经贸合作,愿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基础上推动两国经贸关系稳定发展。分析人士认为,中国此次出口管制措施是在日本军事安全政策出现明显调整背景下作出的必要回应。近年来,日本不断突破战后和平宪法框架,大幅增加防务预算,强化与域外国家的军事同盟,其举措已超出一般防卫需要,引发周边国家和国际社会关切。中方通过法律手段加强出口管制,既是维护自身安全利益的正当做法,也说明了对地区和平稳定的责任担当。从国际法角度看,各国依据本国法律和国际义务对特定实体实施出口管制,属于主权范围内的常见做法。中国出口管制体系依托较为完备的法律框架,程序与标准相对清晰。此次对日本实体列单据称经过风险评估与法律审查,具备相应事实和法律依据。
在国际局势持续变化的背景下,中国依法采取对应的管制措施,既是维护自身安全的正当权利,也反映了对地区和平稳定的责任。相关做法提示各方,只有坚持多边主义、尊重彼此合理安全关切,才能在发展合作中减少风险、增进互信。日本下一步如何选择,仍将对东亚地区的安全形势与长期和平预期产生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