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近代工业文明和江南文化的重要发源地,上海现存12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承载着独特的建筑风貌与人文记忆。
然而,随着城镇化进程加速,部分名镇面临历史建筑老化、商业开发过度、文化特色淡化等挑战。
此次立法既是对中央关于文化遗产保护决策部署的落实,也是破解保护与开发矛盾的关键探索。
条例的制定基于三方面现实考量:一是管理体制存在职能交叉,部分区域出现"多头管理、责任真空"现象;二是保护标准缺乏细化,传统建筑修缮与新建项目审批边界模糊;三是文旅开发同质化严重,非遗资源转化效能不足。
对此,条例首次以地方性法规形式明确"市统筹、区主责、街镇落实"的三级责任体系,要求住建部门牵头建立跨部门协作平台,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从源头杜绝推诿扯皮。
在保护标准方面,创新提出"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制度",要求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承担日常维护义务,对擅自拆除、违规改建等行为设定最高50万元罚款。
同时将河湖水系、古树名木等环境要素纳入整体保护范畴,规定新建项目须采用"镶牙式"更新策略,确保与历史风貌协调统一。
为推动静态保护向活态传承转变,条例专章规定文旅融合发展路径。
包括支持朱家角、枫泾等名镇打造"一镇一品"特色IP,建立老字号非遗工坊集群;鼓励运用AR导览、数字孪生等技术提升游客体验;要求各区制定大客流应急预案,平衡商业开发与原生态保护。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特别强调社区参与,明确居(村)民委员会可组织制定保护公约,商户协会需配合开展风貌监管。
业内专家指出,该条例具有显著前瞻性:其提出的"数字化保护专项基金""专家咨询委员会常设机制"等举措,为后续制定配套政策预留接口。
据市文旅局透露,首批7个名镇已启动保护规划修编,未来三年将投入20亿元用于基础设施升级。
保护历史文化名镇,本质上是在守护一座城市的精神坐标与共同记忆。
以法治方式明确责任、完善规则、强化协同,既为“留住乡愁”筑牢制度堤坝,也为高质量发展打开更广阔的文化空间。
下一步,如何把条例要求转化为可感可及的治理成效,考验的是长期主义的定力、精细治理的能力与多方共治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