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上海的一起法律服务纠纷让大家伙儿挺操心。事情是这么回事儿:全女士有个闺女在澳大利亚读硕士,可这孩子突然就闹别扭,说不想上学了,还提了分手。全女士急得不行,就通过网络找到了南京西路的申沪律师事务所。人家律师说能给派专人去澳洲联系学校和警方,“既能保住孩子的学业,又能把那女朋友给劝开”。全女士听着心里舒服,但价格实在太高了,她咬咬牙花了18万元签了合同。 结果呢?第二天她儿子自己就回来了。全女士带着律师去机场接人,可这孩子压根不领情。后来才知道,他在离境前就把退学手续办好了,还跟那个女生同居去了。这下全女士傻眼了,说好的两个目标一个都没成。她去找律师退钱,可人家指着合同上的条款说“费用一律不退”,而且“客户单方面解约得付30%的违约金”。 最后律师事务所那边松了口,愿意退7到8万元。可全女士觉得亏大了,她算笔账:接机、调解、发个短信、调个户籍之类的活儿,加起来撑死也就是10万元的活计。她想不通为啥要收18万。 华东政法大学的孙煜华老师看过合同后觉得不对劲:这根本不是法律服务吧?搞不好是为了其他目的签的虚假协议。上海市律师协会社会公益与法律援助业务研究委员会的张玉霞主任也纳闷:“律师难道还能劝人分手?这不成了‘分手大师’了吗?” 她还分析说:既然委托的目的没达到,客户要解除合同就得按工作量付钱。那种“签了就不退”、“自己商量和解就扣违约金”的条款太霸道了,既不让客户好好说话解决问题,也违反了律师的行规。 涉事律所倒是嘴硬:“收费都是按规矩来的,合同也在司法局备案了。”目前全女士还没同意那个退钱的方案,已经投诉到了司法行政部门。 这事儿说到底就是因为有些机构在处理情感危机或者家庭教育这类非传统法律事务时太含糊了。到底什么是法律服务?界限划在哪?这可真让人头疼。 我觉得大家找律师帮忙的时候可得长点心眼儿。法律服务最关键的是守住公平正义的底线。只有机构讲规矩、监管跟得上、老百姓也懂行,才能把这道防线筑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