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消费作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正在从“商品消费为主”加快向“服务消费、体验消费、场景消费”扩展。
电影作为覆盖人群广、带动链条长的文化产品,既能集聚人气、形成流量入口,也能与餐饮、零售、文旅、展演等业态联动,具备撬动综合消费的现实基础。
在此背景下,国家电影局、商务部组织开展“电影+”消费综合试点,首批16个城市(区)入选,释放出以文化供给创新促进消费升级、以场景创新带动产业转型的政策信号。
问题方面,一段时间以来,电影消费的“单一票房依赖”特征依然较为突出,影院经营对排片与档期敏感,非票收入占比提升空间较大;部分地区“观影后消费”衔接不畅,影院周边商业联动不足,衍生产品开发、主题活动策划和跨界合作仍不均衡。
同时,电影消费带动效果缺乏精细化评估工具,数据口径不统一、监测维度不完善,导致一些促消费举措难以精准匹配供给与需求。
原因在于,电影产业链条长、参与主体多,从内容制作到放映,再到衍生开发、文旅联动,需要更高水平的协同机制与市场化运营能力。
过去一段时期,各地在推动文化消费过程中,往往更重视“办活动、引客流”,对“可持续运营、可复制模式”探索不足;加之不同城市商业基础、人口结构、旅游资源与消费习惯差异明显,导致“电影+”模式在落地上需要更精细的分层设计与政策支持。
影响方面,“电影+”消费综合试点有望从供需两端同时发力。
一方面,通过培育观影消费增量、推进影院消费提质创新,可改善影院经营结构,提升服务供给质量与体验感,促进电影市场稳定繁荣;另一方面,通过创新扩大电影衍生消费、打造“电影+”消费品牌,将有助于把短期人流转化为持续客流,把单次消费转化为复合消费,带动餐饮、商圈、夜间经济、文旅线路等协同增长。
对城市而言,电影具备话题传播与情绪共鸣优势,试点推进还可能促进城市文化品牌塑造,增强公共文化服务与商业消费之间的良性互动。
对策方面,试点城市下一步的关键在于把“电影入口”做强,把“消费链条”做长,把“运营机制”做细。
其一,在观影消费增量上,应结合节假日与重点档期,推动影院与商圈、景区、交通枢纽形成联动,推出票根优惠、跨店权益、主题市集等组合产品,提升转化率与复购率。
其二,在影院消费提质创新上,可鼓励差异化经营,发展特色影厅、亲子观影、艺术电影展映、沉浸式活动等,完善餐饮零售与配套服务,增强“愿意来、留得住、还想来”的体验。
其三,在衍生消费拓展上,应推动正版授权与规范开发,围绕热门影片、经典IP与本地文化资源,探索文创产品、主题展览、互动体验、线路打卡等多形态供给,避免同质化与低水平重复。
其四,在品牌打造上,可因城施策:产业基础较强的城市可侧重“电影+商圈+夜间经济”,文旅资源突出的地区可侧重“电影+旅游+研学”,红色文化资源丰富的地区可探索“电影+教育+公共文化”融合路径。
其五,在消费监测上,应探索建立可量化、可比较的指标体系,既看票房与人次,也看非票收入、周边客流、停留时长、关联消费与口碑评价,为政策优化提供依据。
前景判断看,“电影+”消费综合试点的意义不仅在于短期促消费,更在于推动电影产业向多元消费生态转型。
随着居民消费更重视精神文化获得感,电影的内容创造、情绪价值与社交属性将更突出;与商业综合体、文旅景区、城市公共空间深度融合后,电影有望成为带动“文商旅体展”联动的枢纽型产品。
与此同时,试点也将对城市治理与市场规范提出更高要求:既要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也要守住版权保护、价格秩序与消费者权益底线,确保新业态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提质。
电影承载着文化传承和精神寄托,也蕴含着巨大的经济活力。
"电影+"消费试点的推进,既是对电影产业发展规律的深刻认识,也是对消费升级趋势的主动把握。
通过试点城市的先行先试,我们有理由相信,电影产业将在融合创新中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丰富多彩的文化消费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