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次、3月10日、AED、刘钦、北京伟睿律师事务所、合肥、威海、山东、李先生、林虎才、王先生这些元素都得保留。我来试着改写这篇文章:3月10日晚上,山东威海的王先生接到家里打电话说亲戚突然心梗发作,调度员让他赶紧找自动体外除颤器。漆黑的夜空中,他远远望见一辆车的车窗上贴着AED的标志,可怎么也联系不上车主。眼看病人意识越来越模糊,他只能抄起路边一块砖头砸向车窗。“咔嚓”一声脆响,碎玻璃飞溅开来。王先生赶紧从副驾驶座上抱出那台能救命的机器,车里有了声响。被砸的李先生当时刚参加完跨市的酒席,凌晨11点才回到酒店倒头就睡。手机里有十几个未接来电都被当成骚扰电话删掉了。直到一小时后有陌生好友通过微信发来消息:“阿姨心梗,我砸窗取了您车里的AED,人醒了。”李先生吓了一跳才坐起来回复:“如果有需要就砸吧,人命抵不过一块玻璃吗?”第二天患者家属主动提出要承担换窗的费用,被李先生婉拒了。他说机器本来就是给人用的,玻璃碎了还能换。李先生把AED塞进后备厢的这一举动让大家看到了人性的温暖。近几年愿意把AED放进车里的车主越来越多,他们在车上贴了提示标语:“内有AED,紧急可破窗。”不过也有人担心路人会不会真的敢砸车玻璃?万一弄坏了要花好几万,车主又该怎么维权呢?更重要的是城市急救网络能不能把这些流动的“急救车”都管起来?北京伟睿律师事务所的林虎才律师分析说:家属砸车窗取机器并告知车主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法律不会鼓励破坏财物,但会保护救命时的“不得已”。所以家属应该给车主适当的经济补偿。合肥日报评论认为:当越来越多私家车愿意变成流动的急救站时,我们得想想谁来守护这些守护者。不能每次都让好人去砸玻璃来证明自己的善意。我们得靠制度来托底——把车载AED纳入公共保险体系、建立无偿补偿的通道、还得把AED的密度纳入城市考核指标……只有这样才能让好人心里踏实没负担。等下次遇到心跳骤停的时候才不会有人因为怕承担责任而犹豫不敢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