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前段时间,惠州有两家加油站因为偷漏税被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和惠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狠狠罚了一下。这两家加油站分别是惠东县增光加油站有限公司和惠州信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博罗大昌加油站。根据信用中国(惠州)平台发布的信息,这两家油站给税务机关送来的处罚决定书合计给它们带来了76万元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得很清楚,如果你在账本上故意少记或者不记收入,或者干脆不申报,那就是偷税。对于这样的行为,国家有权追缴税款并给个50%到5倍的罚款,如果严重的话还要追究刑事责任。这次查处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还有广东省税务局修订的有关规范裁量权的文件。根据计算,惠东县增光加油站有限公司因为少缴了税,被按0.6倍的标准罚款了695115.16元。至于博罗大昌加油站这个数额是66460.6元。不过这笔罚款得两家公司一块儿认栽。毕竟是同一集团下属的公司,最终他们俩合计要交的罚款算下来正好是76.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