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版权局把ai推到创作者位置上了,直接拒绝了

话说有个美国博士叫Stephen Thaler,他自个儿鼓捣了个叫“创意机器”的AI系统,在里面弄了幅画叫《A Recent Entrance to Paradise》,最近那是真把AI推到创作者位置上了。Stephen心里想着得给这幅画弄个版权证书,结果版权局连申请都不看,直接拒绝了。理由挺让人意外的,就是缺个人类作者的身份。 Stephen觉得这理由太武断、太任性了,觉得版权局滥用了裁量权,所以直接就把这事儿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销拒绝注册的决定,还要把版权注册办下来,顺便还得赔他诉讼费和律师费。其实他在申请的时候也挺有意思,直接把AI列成了作者,自己成了版权主张人。 版权局那边也直接回了个拒绝信#1-7100387071,这确实挺让人无语的。 Stephen这人毅力也不错,一路往上告,最后告到了最高法院,就想让法律认他这个劳动成果。结果法院全是不理他,不停地驳回驳回驳回。 Stephen的律师Geoffrey倒说了点有争议的话。他觉得涉案作品符合美国《版权法》里的雇佣作品原则,说白了就是Stephen造的AI系统算他的员工,画是“员工”按老板指令弄出来的。 Geoffrey还说保护AI作品能激励研发出有用的东西,还能防止别人偷成果,这符合美国宪法保护版权促进科学进步的要求。 但不管Geoffrey怎么说都没用啊。美国版权局一直很坚持一点:版权就保护人类创作的东西,AI的作品压根不允许注册。 这事儿在海外也挺热闹的。有人说先让AI生成内容再改改就行;也有人觉得只要是AI生成的,怎么改都不行。 现在不同的AI软件对生成内容的归属权规定也不一样。不光是图片,音乐、代码、诗歌什么的也都能生成了。到时候这些原本属于人类智慧的东西该怎么保护?这对整个版权制度来说确实是个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