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因为经营出了岔子,王某欠了合作商张某一笔3万元的货款,张某把他告上了法庭。法院判了王某要还钱,可他一直耍赖不还。后来张某申请强制执行,海沧法院催了好几次也没结果。王某觉得自己的账户都被法院冻结了,收付款不方便,就打起了儿子小王的主意。小王当时刚上大学,根本没多想就把自己实名认证的微信借给了父亲用。 这事儿一直拖到了2022年5月,王某又跟陈某合伙搞渣土运输。从联系业务到收钱结算,王某都用的是小王的那个微信号。到了10月项目做完了,王某又把陈某的1.8万元承揽费给拖欠着跑了。陈某没办法只能把这父子俩都告上法庭,觉得两人合伙欠了他钱。 庭审的时候小王急了,说虽然号是他的但一直是他爸在用,自己跟陈某没业务往来。法官看了聊天记录发现确实是他爸在谈业务,就判王某自己掏钱还债,小王没责任。 官司打完小王觉得心里发毛,赶紧把借给父亲的号注销了想翻篇。结果没过几天就接到了海沧法院的电话叫他配合调查。小王还纳闷呢:不是判了不用我赔钱吗?怎么找我? 原来法官查流水发现王某在借号这段时间里流水将近20万。这说明他是在通过儿子的账户转移、隐匿财产逃避执行。既然小王知道他爸是老赖还出借账户帮他藏钱,那就涉嫌“拒执”罪了。 法官好说歹说给他讲道理,小王心里一合计这不行啊!因为王某跑省外去了回不来配合调查,小王干脆自己掏钱替父还债。当场他就把欠张某和陈某的4.8万元执行款全交了出去。 这种通过借银行卡、借微信支付宝的方式走账看似方便其实很危险。对被执行人来说千万别存侥幸心理去钻空子逃避法律责任;对申请人来说要是掌握线索赶紧向法院提供;对案外人来说千万别随便把账户借给别人当掩护自己转移财产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