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济南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蒋万云介绍了2025年全市检察机关的工作成果。
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参与者,检察机关在融入"项目提升年"建设中发挥了关键作用,通过精准有效的法律监督,为重点项目顺利推进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在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方面,检察机关对不法分子恶意阻挠地铁4号线施工、重点安置房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针对相关敲诈勒索案件,共办理8件73人,有效制止了施工过程中的违法扰乱行为,为重点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
这些案件的处理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共利益中的责任担当。
在规范市场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方面,检察机关将工作重点锁定在经济犯罪的打击上。
针对合同诈骗、强迫交易等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犯罪行为,全年共依法起诉349件770人,形成了对不法经营行为的强大震慑。
同时,检察机关主动发现并分析办案中暴露出的市场监管漏洞,共发出检察建议17件,推动相关部门完善监管措施,构建既"放得活"又"管得好"的经济秩序,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
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
为助力提振消费、扩大内需,检察机关将目光投向违规套取和骗取财政惠民消费券、平台补贴等违法行为。
针对此类犯罪,共起诉31件36人,成功挽回经济损失393万元,有效保护了消费者权益和财政资金安全,维护了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
在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方面,检察机关主动对接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围绕工业强市战略和"13+34"产业链的健康发展,将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工作重点。
对涉及关键材料、关键技术、产业支撑等商业秘密的案件,检察机关做到100%提前介入,确保对科技创新的全方位保护。
相关数据显示,全年累计办理科技创新、自贸服务等领域知识产权案件68件,为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支撑。
优化营商环境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检察机关依法打击职务侵占、破坏生产经营等各类侵害企业利益的犯罪行为,全年共起诉131件205人,有效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企业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经营环境。
这些打击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的获得感和安全感,有利于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经济建设。
济南检察机关的实践表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需要司法精准发力与制度创新双轮驱动。
在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如何平衡"放活"与"管好"的辩证关系,持续释放司法保护的正向效应,仍是值得深入探索的治理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