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把科技监督的红线真正勒紧,最近科技部解读了一份关于《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调查处理规定》修订的情况。据中国青年报客户端的报道,中青报记者张茜拿到的消息说,2月11日这天,科技部在官网上放出了这份修订过的新规定,也就是《调查处理规定》,还顺便对这事儿做了个解读。 其实早在2020年7月,科技部就已经推出过《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这个规定也就是大家常说的19号令。它出来的这5年多时间里,在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引导科研风气、给科研人员营造好的环境等方面,确实立下了不少功劳。 不过到了2023年,党中央成立了中央科技委,还把科学技术部重新组建了一下。这就把我国科技管理的体制给系统地重构了,整体上也做了重塑。改革的力度越来越大,范围越来越广,对科技监督的要求也就变得不一样了。 为了对接党中央新的高标准,配合科技改革的新变化,再加上实际工作的需要,原先的19号令已经不太够用了,得赶紧修改完善才行。 听说这次修订也是按照改革的精神来搞的。科技部找来相关部门一起做了深入调研,广泛征求了意见,这才最终弄出了这份《调查处理规定》。 他们说在修订思路上主要把握了这几点:一是落实改革精神。得把新的管理体制机制套进去,特别是重大项目的管理方式变了之后,那些查谁、谁负责查的条款就得跟着调整完善。二是注重制度衔接。得跟上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这些法律保持一致,跟其他规定也得接上头,把违规行为认定和程序这些内容细化清楚。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多盯着实际问题看,不光要把以前不适应的条款改掉,还得针对现在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再加点新规矩。四是突出可操作性。得把各个主体的违规行为都定义清楚,处理措施也得给个明确的尺度和标准。 这次新规定总共分了5章54条,从谁查、啥是违规、怎么处理、咋个程序这些方面都做了明确规定。 在谁查这个问题上,明确了各级的科技行政部门、还有管项目、平台的那些主管部门都是查违规的主体。他们得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去查;要是涉及好几家部门的事儿,还能组织联合调查。 在啥是违规这点上,他们划定了科技活动的“红线”和“底线”,把具体的认定标准说得更明白了。还用清单的方式列出来了6类科技活动主体的68种违规行为,把可能出现的情况都覆盖住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里明说的那些违法行为也都接上了茬。 具体到哪几类人哪些事儿违法呢? 《调查处理规定》里说了科学技术人员的违规行为有申报评审的时候弄虚作假、入选人才计划或者当重大项目负责人后擅自换单位、抄袭剽窃篡改他人成果等等情形。 评审专家的违规行为包括没经过允许就复制泄露材料、帮忙托关系或者收到请托没报告、利用身份谋私利等等情形。 在怎么处理这方面,针对不同的违规主体都提了相应的处理措施。 在咋个程序这块儿,《调查处理规定》专门设了一章叫“调查处理程序”,里面明确了受理条件、什么时候启动调查、调查能采取啥手段、事实怎么确认、处理的时间限这些事儿;还对大家有啥救济途径、违纪违法线索咋移送、调查人员的纪律要求都做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