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网络消费快速扩张,交易链条更长、参与主体更多、规则更复杂,纠纷也随之增多;近年来,“仅退款”等平台规则争议尤为突出:消费者维权诉求与商户经营风险交织,规则一旦失衡,容易挤压一方权利;直播带货中“剧情演绎”“卖惨人设”等引流方式屡见不鲜,信息不对称深入放大;同时,老年群体网络消费与网络服务中的识别能力相对不足,资金安全与个人权益更容易受损。如何在鼓励创新与守住底线之间取得平衡,已成为网络治理的现实课题。 原因——一是平台经济高度依赖规则治理,规则缺乏透明度与正当性,容易造成权利义务失衡;二是流量竞争驱动部分经营者以“擦边”方式吸引关注,诚信成本被压低;三是线上交易证据易灭失、跨区域维权成本较高,导致部分纠纷长期难以高效化解;四是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部分经营行为处于法律适用的“灰区”,亟需通过典型案件裁判统一尺度、明确边界。 影响——司法裁判提供的规则指引,正成为平台经济治理的重要支点。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到四川审理电商平台纠纷案,强调统筹保护商户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纠正部分平台退款规则不公问题。记者在2026年“E法同行”全国网络法治主题宣传活动成都启动之际走访了解到,上述案件并非孤例,而是成都互联网法庭自2023年以来围绕电商平台规则开展的系列审理实践。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程媛媛表示,法院在对应的案件办理中对退款规则争议进行系统审查,围绕证据链、责任划分与规则正当性展开法理分析,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并推动平台规则向更公平、更合理的方向完善。 对策——以裁判明规则、以科技降成本、以治理促共赢,是成都互联网法庭的主要路径。该法庭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设立,于2021年在天府中央法务区挂牌运行并正式受案,作为专业互联网审判机构,集中管辖成都、德阳、眉山、资阳四市应由基层法院受理的第一审互联网民事、行政案件,覆盖网络购物、网络服务、数据权益、虚拟财产、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网络侵权等20余类数字经济纠纷。依托在线诉讼、“云端”审理、区块链存证、异步审理等机制,跨区域维权成本明显降低,纠纷解决效率同步提升。 在具体裁判层面,法庭注重在个案中厘清边界、在类案中形成规则。例如,在一起引发关注的信息网络买卖纠纷中,消费者通过平台“一元购车”链接下单后与商家发生争议。法院围绕网络购物合同的成立要件进行审查,强调合同成立应以要约、承诺规则及真实意思表示为基础,并结合链接信息瑕疵、价格明显异常、商家事先提示等因素综合判断,最终依法作出处理。该案传递出清晰导向:既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也要防止以明显违背常识的异常价格主张不当利益,引导各方回到诚信交易与合理预期。 在网络服务与直播带货治理上,针对“卖惨式”营销、虚构人设、编造故事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相关案件裁判强调维护诚信、公平的交易秩序,依法支持平台对违规行为作出必要处置,推动形成“平台治理有依据、经营行为有边界、用户权益有保障”的运行机制。 前景——随着数字经济持续发展,平台规则将更趋精细,纠纷类型也会更具复合性、技术性。业内人士认为,下一阶段网络法治建设的关键于三上协同发力:其一,平台应完善规则制定程序,提高透明度与可预期性,建立对商户与消费者均可申诉、可核查的纠纷处理机制;其二,监管与司法应持续通过典型案例、裁判指引等方式提供稳定的规则供给,推动类案同判、统一尺度;其三,社会各界应共同推进网络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老年群体等重点人群的风险提示与普法服务。成都互联网法庭五年来审理涉网消费纠纷案件5000余件的实践表明,以审判促治理、以规则促规范,有助于在快速变化的网络生态中持续校准公平与效率的平衡。
数字经济越向前,法治越要跟得上。成都互联网法庭的探索表明,在技术迭代与规则重塑并行的过程中,守住法治底线、用好治理工具,才能让数字经济更好回应公众对安全、便利与公平的期待。这也为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网络空间的落地提供了新的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