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日常穿着的衣物到家庭使用的床品,纤维制品已深度融入民众生活。
然而,近年来部分企业为降低成本,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劣质原料,甚至违规添加废旧回收物,严重威胁消费者特别是婴幼儿、学生等特殊群体的健康权益。
此次监管新规的出台,正是对社会关切的积极回应。
市场监管总局13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新修订的《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出台。
该办法针对当前纤维制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起更为严密的监管体系,从生产源头到销售终端实施全链条监管。
在原料使用方面,新规设立了明确的禁止性条款。
办法明令禁止使用医用纤维性废弃物、使用过的殡葬用纤维制品加工制作纤维制品,禁止利用再加工纤维生产内衣和婴幼儿纤维制品,禁止利用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生产婴幼儿用絮用纤维制品的填充物和铺垫物。
这些规定直指行业痼疾,从源头切断了不合格原料流入市场的渠道。
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司长王胜利表示,此次将婴幼儿纤维制品、学生服、内衣、絮用纤维制品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体现了对特殊群体的优先保护原则。
对于婴幼儿等群体使用的纤维制品,强制要求使用更安全的原料,确保从生产环节就消除安全隐患。
在标识管理上,新规提出了更为细致的要求。
学生服、内衣、婴幼儿纤维制品必须标注纤维成分及含量、安全类别;使用循环再利用原料生产的纤维制品,应当在标识中明示所用原料,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特别是对学生服,新规要求必须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国家标准出厂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
针对学生服等具有集中采购、统一使用特点的产品,新规建立了更为严格的供货前送检制度。
王胜利强调,每一批次产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避免质量不合格产品流入校园。
在絮用纤维制品监管方面,新规同样划出了清晰的红线。
办法明确不得使用被污染的纤维、废旧纤维制品或者再加工纤维、棉短绒等作为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填充物、铺垫物的原料。
市场监管总局同步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进一步规定,除再生聚酯纤维外,其他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不得作为3岁及以下婴幼儿用絮用纤维制品的填充、铺垫物原料。
从"有标可依"到"高标引领",此次监管升级不仅填补了儿童用品安全管理的制度空白,更释放出质量强国建设的政策信号。
当每一件校服都经得起检验,每一床被褥都标注清晰,民生安全的防护网才能真正织密筑牢。
这既是监管智慧的体现,更是对"人民至上"理念的生动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