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法院一审当庭宣判:飞行员因病停飞险获判全额理赔220万元

一、问题:飞行员遭遇保险理赔难 2022年1月,民航飞行员石某投保220万元失能收入损失险;2024年1月,他因冠状动脉肌桥等病症被民航体检机构确认永久丧失飞行资质。但在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以"未如实告知既往病史"为由拒绝赔付。 二、原因:核保环节存在疏漏 法院审理发现两大关键问题:一是保险公司声称石某自2012年就有心肌桥病史,但无法出示具体询问记录。证据表明投保时仅要求提供飞行执照等基本材料,线上健康问卷内容过于笼统;二是石某投保时提交的体检合格证已标注"每月飞行不超过60小时"的限制条款,但保险公司未予重视。 三、影响:司法判决明确责任划分 朝阳法院根据《保险法》作出三项重要认定:1.投保人告知范围以保险公司具体询问为限;2.概括性健康条款不具备法律效力;3.对于飞行资质等明显风险提示,保险公司应主动核查。本案虽涉案金额220万元,但对年保费超千亿的健康险市场具有警示作用。 四、对策:行业规范亟待加强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当前两大问题:一是高风险职业投保流程不够规范,线上投保存在简化询问现象;二是核保过度依赖客户告知,对民航体检报告等重要文件审查不严。建议建立飞行执照与体检数据联动核查机制,细化健康问卷疾病清单。 五、前景:专业保险将更趋规范 随着我国民航机队规模突破4000架、在册飞行员超8万人,职业风险保障需求日益增长。监管部门或将采取三项措施:1.制定高危职业投保指引;2.建立保险与民航体检数据共享机制;3.推行电子化投保全程留痕。预计今年三季度实施的《人身保险销售管理办法》将深入严格健康告知流程。

本案明确了保险合同告知义务的合理界限,对保险业规范经营具有指导意义。保险公司应履行具体询问义务,不能仅凭笼统条款要求告知,也不应在发现风险提示后仍疏于核查却事后拒赔。这个判决有助于平衡保险双方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