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出台央企违规经营投资追责新规:13方面98类情形划红线,2026年起施行

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印发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标志着国有企业监管体系建设迈出重要一步。

这一新规共8章91条,系统构建起责任追究的制度框架,对央企经营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认定、处理形成全流程规范。

办法明确界定了13个重点领域的98种责任追究情形,覆盖面显著扩大。

从集团管控、风险管理到购销管理、工程承包建设,从金融业务、科技创新到资金管理、产权管理,再到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改组改制以及境外经营投资等关键环节,构建起全方位的责任网络。

其中,薪酬管理不规范、虚假贸易等突出问题被明确列入追责范畴,针对性解决当前央企经营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这一制度安排的出台有其深刻的现实背景。

当前,中央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其经营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国有资产安全和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

部分企业在快速发展过程中暴露出内部管控不严、投资决策不规范、风险防范意识薄弱等问题,个别领域甚至出现国有资产流失现象。

完善责任追究机制,既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客观要求,也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升国有企业竞争力的必然选择。

国资委监督追责局负责人表示,办法体现五个更加突出的特点。

其一,强化党的领导,确保央企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其二,问题导向明确,追责情形实现有效覆盖;其三,容纠并举,发挥责任追究的扶正作用;其四,系统观念贯穿始终,实现追责工作贯通协同;其五,依法依规,追责程序清晰规范。

这些特点共同构成了科学严密的制度体系。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在强化责任追究的同时,也充分体现了激励与约束并重的理念。

针对科技研发、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等领域,办法明确了经营投资尽职合规免责的条件和程序。

这一安排旨在为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企业经营管理者提供制度保障,鼓励其在合规前提下大胆探索、积极作为,避免因惧怕追责而束手束脚,影响企业改革发展。

从实施路径看,国资委将持续推进责任追究工作的规范化、精准化、法治化。

通过建立覆盖全面、职责明确、流程清晰、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制度氛围。

同时,结合典型案例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宣贯,指导各中央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完善相关制度规定,确保新规在基层落地生根。

此次办法的实施,将对央企经营管理产生深远影响。

一方面,通过明确责任边界和追究标准,倒逼企业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另一方面,精准追责将促使经营管理人员增强规矩意识和底线思维,在重大决策、重要投资等环节更加审慎,有效防范经营风险。

长远来看,这有利于提升央企整体管理水平,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国资监管进入更加精细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通过明确责任边界、强化制度约束,新规不仅为中央企业经营投资行为提供了清晰指引,也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未来,随着政策的落地实施,中央企业将在依法合规的轨道上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