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技术中心发布通告,天长市秦栏镇通洋电子厂根据《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向安徽省及滁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提交召回计划,决定即日起召回部分电动自行车充电器。此次涉及2023年6月生产的48V20Ah规格充电器,共计2000只。经检测,该批次产品电源软线、输出线及接口安全性上未达到GB 42296-2022标准要求,可能存在短路和触电风险。
此次召回反映了企业对产品质量责任的重视,也反映了我国消费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完善。在标准体系优化的背景下,如何帮助中小微企业提升技术能力,将成为推动制造业质量提升的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