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湖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长株潭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行动方案(2025-2027年)》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湖南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湖南将把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作为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重要抓手,在长株潭重点高校开展职务科技成果“完全赋权”试点,并把相关改革探索向省属国企、医疗机构等创新主体拓展,推动更多科研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
问题:科技成果“转得慢、转得难”仍是制约创新效率的痛点。
近年来,高校院所科研产出持续增长,但从成果形成到产业化应用往往存在周期长、手续多、议价难等堵点。
一些成果虽然技术先进,却因权属界定不清、收益分配预期不稳、转化路径单一等原因,难以形成可持续的市场化交易与规模化应用。
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而言,初期技术获取成本偏高、试错空间有限,也影响了对新技术的吸纳速度。
原因:深层症结在于要素流动不够顺畅与激励约束机制不够匹配。
一方面,职务科技成果涉及公共资产管理、科研组织管理等多重制度安排,若权责边界不清晰,容易出现“想转不敢转”“能转不会转”的现象。
另一方面,传统成果转化多依赖一次性转让或高额许可费,企业投入压力大,导致需求侧与供给侧难以有效对接。
同时,区域内技术、资本、人才、数据等要素平台化配置仍需强化,交易规则、评估定价、信用体系等市场化基础设施有待完善。
影响:在长株潭重点高校试点“完全赋权”,意在通过更清晰的权利配置与更可预期的收益机制,强化科研人员作为成果转化关键主体的积极性。
权属更明晰,转化决策链条有望缩短;激励更直接,科研团队更愿意围绕产业需求组织攻关;市场化路径更丰富,成果更可能以更适配的方式进入企业。
对区域产业而言,此举有望提升创新供给的“可交易性”和“可落地性”,推动先进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扩展的产业化案例,增强长株潭都市圈的创新策源与产业牵引能力。
对策:湖南提出多路径推动成果转化模式创新。
其一,鼓励高校院所以开放许可等方式面向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转移技术,探索“零门槛费+分成”等更灵活的利益安排,以降低企业前期资金压力,把企业支付从“先付费”更多转向“与效益挂钩”。
其二,推动改革向省属国企、医疗机构延伸,扩大试点覆盖面,促进国企在场景开放、产业承接、投融资支持等方面形成合力,医疗机构在临床转化、应用验证、标准规范方面发挥优势,构建从基础研究到应用研究再到产业化的贯通链条。
其三,发挥潇湘要素大市场、岳麓山工业创新中心等平台作用,完善技术需求发布、成果展示撮合、评估定价、交易交割、知识产权服务等环节,提升供需对接效率,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交易摩擦。
前景:从更长周期看,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与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相互支撑,核心在于用市场化手段提升创新资源配置效率。
随着试点推进,预计相关制度将围绕“权属清晰、流程规范、风险可控、收益合理”进一步细化,形成可推广的操作规范与配套措施。
与此同时,开放许可与“分成型”机制的普及,或将推动企业更早介入研发与验证环节,促进“需求牵引+供给迭代”的协同创新。
若平台体系持续完善、专业化技术经纪与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同步提升,长株潭有望进一步打通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在全国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改革中形成具有辨识度的地方经验。
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激发创新活力的必然选择。
湖南省此举既是对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具体落实,也是对市场化配置改革的深入探索。
通过赋权、激励、平台等多管齐下,必将进一步释放科技创新的潜能,推动长株潭地区乃至全省的高质量发展。
随着改革的推进,科研人员、企业、社会都将从中获益,形成创新驱动发展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