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近期开展的住建系统专项巡视巡察工作,揭开了该领域破坏营商环境的沉疴积弊。
根据巡视通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驻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王某某在8年任职期间,公然实施"送钱当天办、不送就刁难"的权钱交易,累计收受好处费高达1614万元。
这一典型案例折射出个别公职人员将行政审批权异化为牟利工具的恶劣行径。
深入调查显示,乱象远不止于个别腐败。
阜新市某企业在14个月施工期内竟遭遇16次轮番检查,最短间隔仅3天;葫芦岛市住建局对同一项目以"未批先建"为由三年罚款7次,其中一天内连续补罚4次;大连市普兰店区城管局对同等规模项目处罚金额相差50倍。
这些行为暴露出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失控、基层监管异化为"创收手段"的 systemic性问题。
究其根源,既有部分干部权力观扭曲、将公权视为私器的思想堕落,更反映出制度执行层面的多重漏洞。
检查频次无标准、处罚尺度不统一等管理缺陷,为"微腐败"提供了生存空间。
此类行为直接导致企业运营成本激增,据受调研企业反映,应付非必要行政检查年均耗费超项目预算15%,严重削弱市场主体活力。
针对发现问题,辽宁省已采取"双线整改"策略:一方面通过留置122人形成震慑,另一方面推动全省住建系统新建规章制度384项,重点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和执法标准。
专家指出,需建立"检查备案共享平台"避免多头执法,同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监督自由裁量权使用。
从长远看,此次巡视成果为全国营商环境整治提供了样本价值。
随着"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全面推行,以及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深化落实,有望从技术层面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但根本出路仍在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文化,使"办事不求人"成为营商新常态。
营商环境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权力规范运行是营商环境的重要保障。
此次辽宁住建系统专项巡视巡察工作的深入开展,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和省委对营商环境建设的高度重视。
那些利用权力谋取私利、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必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处。
全省各级部门和广大干部要以此为鉴,切实转变作风,规范权力运行,把更多精力投入到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上来。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为企业和群众创造一个公平、透明、高效的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