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资源案件数量持续下降 司法保护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问题:生态环境治理进入深水区,传统污染防治压力与新型违法犯罪并存。近年来,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但生态系统仍较脆弱,部分区域环境风险尚未消除,跨区域、跨链条违法行为依然存;同时,无人机等新技术被不法分子利用,催生更“隐蔽化、智能化”的作案方式,给执法取证、损害评估和责任追究带来新挑战。如何在高质量发展中统筹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成为司法审判必须回应的现实课题。 原因:案件数量下降,折射治理体系效能提升与法治震慑持续增强的叠加效应。一上,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重点行业整治、排污许可、生态红线管控等制度不断健全,源头减排和过程监管更严,违法空间被压缩,涉环境污染防治有关案件收案和审结呈下降趋势。数据显示,五年来人民法院审结涉环境污染防治一审案件2.9万件,2025年收案量较2021年下降30.8%;环境资源一审刑事案件2025年新收2.4万件,较2021年下降32.6%。另一方面,司法机关对资源能源、生态安全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形成“惩治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同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责任落实等机制更加成熟,推动纠纷更多前端化解、在源头预防。 影响:审判数据的变化,反映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保障更趋系统、更有针对性,也更具前瞻性。首先,环境资源案件结构更突出服务绿色转型的导向。五年来,人民法院审结涉资源能源一审案件31.1万件,2025年涉矿刑事、行政案件收案量较2021年分别下降26.2%、30.2%,表明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规范力度持续加强,为产业结构调整、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供更稳定预期。其次,生物多样性保护从“末端打击”向“全链条治理”延伸。人民法院与相应机构联合开展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专项行动,依法惩治无人机“坠箭”非法狩猎等新型犯罪,并严惩非法捕捞水产品等违法行为,为“长江十年禁渔”等重大生态保护部署提供司法支撑。再次,生态安全领域案件下降,体现风险防控能力提升。五年来审结涉耕地、粮食、外来物种入侵等生态安全领域一审案件15.7万件,2025年收案量较2021年下降33.8%,有助于更好维护国家安全和公众健康。此外,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案件审结进行,五年来审结相关案件1万件,2025年收案量较2021年下降28.6%,体现对历史文化遗产系统保护的司法力度。 对策:坚持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推动“惩治—预防—修复”一体发力。其一,强化前端预防,压实风险“早发现、早干预”。人民法院已出台生态环境侵权禁止令司法解释,累计发出禁止令近300份,及时制止可能造成或扩大的损害,把生态破坏尽量控制在源头。其二,落实损害担责,做实恢复性司法理念。司法实践将生态环境保护延伸至判后修复阶段,推动受损生态环境及时有效修复,形成“判得下、修得好、管得住”的闭环。其三,完善修复方式供给,坚持原地修复、同质修复优先,同时探索补植复绿、增殖放流、认购碳汇、野化放归等多元路径,为森林、湿地、河湖等不同生态系统提供更精准的修复方案。其四,聚焦新型犯罪特点,强化专业支撑与协同治理。围绕无人机狩猎、跨平台非法交易等新动向,推动证据规则适用、鉴定评估、损害量化等能力建设,并加强与行政执法、行业监管的信息互通,提升打击精准度和治理效率。 前景:在绿色转型加速、美丽中国建设推进的背景下,环境资源审判将更注重高标准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协同发力。可以预期,随着污染防治向系统化、精细化治理迈进,案件数量可能总体平稳或呈结构性下降,但对资源能源、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等重点领域的司法供给将继续加强;同时,生态环境损害救济将更突出“预防优先、修复为主、综合治理”,以更可执行、更可评估的方式推动修复责任落地。伴随碳达峰碳中和、长江大保护、国土空间治理等重大任务推进,司法在统一裁判尺度、完善规则供给、稳定社会预期上的作用将更加凸显。

环境案件数量的“减法”背后,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加法”。当司法利剑与生态红线共同发力,不仅勾勒出美丽中国的法治轮廓,也体现高质量发展背景下法治守护绿水青山的坚定取向。随着碳汇交易、生态补偿等新领域司法规则健全,环境司法将为绿色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法治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