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位于温州苍南的中广核浙江三澳核电项目1号机组首次成功并入国家电网发电。
这一历史性时刻,不仅标志着浙江能源供给能力的显著提升,更意味着民营资本参与核电等重大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长期以来,核电、铁路、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领域主要由国有资本主导投资建设。
民营资本虽有参与意愿,但受制于准入门槛、投资规模、技术壁垒等因素,难以找到合适的进入路径。
与此同时,这些领域项目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资金需求持续,单纯依靠国有资本也面临一定压力。
如何在确保国家战略安全的前提下,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成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重要课题。
浙江的探索为破解这一难题提供了样本。
三澳核电项目规划建设6台华龙一号机组,总投资约1200亿元。
2020年,吉利科技集团以2%的股比参与一期项目投资,打破了核电领域的投资壁垒。
在一期项目运作基础上,二期项目进一步扩大开放力度,吉利联合其他民营企业参股,民营资本合计占比提升至10%。
这一比例的提升,既体现了民营企业投资信心的增强,也反映出央企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积极态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投资研究所副所长盛磊指出,三澳核电项目为民营资本打开了优质投资赛道。
重大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具有收益稳定、风险可控的特点,符合民营资本长期投资需求。
更重要的是,通过参股这类项目,民营企业不仅获得投资回报,还能在项目管理、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等方面与央企形成优势互补,实现从单纯的资本合作向深度业务联动的转变。
浙江的实践已产生明显的示范效应。
作为民营经济大省,浙江持续推动民营资本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
2026年发布的经济政策体系明确要求,海上风电、水利、核电等须省级以上审批的重点项目,民间投资参股比例不低于10%并逐步提升。
目前,三门核电二期、三期,金七门核电一期等多个项目均已向民资开放。
在全国范围内,近两年新核准的核电项目中,已有20家民营企业参股,2025年每个项目民资股比提高至10%至20%。
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铁路、核电、水电、供水等领域项目建设,推动具备条件的项目进一步提高民营企业持股比例。
这一政策导向为民营资本参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更加明确的制度保障。
从经济效益看,三澳核电项目全部建成后,预计年产值约200亿元,年发电能力超540亿度,可满足超500万人口的年用电需求。
从生态效益看,项目每年可等效减少标煤消耗超1635万吨,减少碳排放约5000万吨,相当于新增植树造林超12万公顷,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支撑作用。
三澳核电项目的成功并网,既是我国核电技术进步的体现,更是体制机制创新的成果。
在“双碳”目标引领下,如何进一步打破行业壁垒、优化资本结构,将成为能源革命的重要命题。
浙江的实践表明,通过政策引导与市场机制协同发力,完全可以在确保国家战略安全的同时,释放民营经济活力,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这一改革探索,或将为更多关键领域的市场化改革打开想象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