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持原意与结构不变,只优化措辞

问题——转供电环节出现“二次加价”,侵害终端用户权益 据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某物业公司作为海口市一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承担小区电费代收代缴职责;由于该小区电费并非由电网企业直接向终端用户收取,而是经物业公司“转供电”方式结算,物业公司收费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涉及的电价政策,不得在电费中附加任何不应由用户承担的费用。市场监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该物业公司存在未按规定标准收取电费的情形,后经核查,2020年1月至2021年11月期间多收取商业用电费用合计263.77万元。 原因——政策执行不到位与逐利冲动叠加,信息不对称放大违规空间 业内人士指出,转供电场景下,终端用户往往难以直接获取电价构成、计量方式、损耗分摊等关键信息,收费主体掌握票据、表计与结算链条,形成天然的信息不对称。一些经营主体将公共设施运维、线损、管理服务等成本与电费捆绑,甚至以“代办费”“服务费”等名目变相加价,根源在于对价格法律边界认识不足、内部合规管理缺位以及逐利冲动。同时,部分用户维权意识不强、取证能力有限,也使违法行为更易隐蔽化、长期化。 影响——扰乱价格秩序,抬高经营成本,损害民生与营商环境 电力作为基础性要素,其价格透明、公平执行关系居民生活与市场主体成本预期。转供电违规加价不仅直接加重商户和业主负担,也会扰乱区域价格秩序,削弱政策红利传导效果,影响市场主体对用能成本的稳定预期。更重要的是,若放任“层层加价”,将挤压中小商户利润空间,增加社区商业运营成本,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与基层治理。 对策——执法、司法同向发力,明确“不得加收”的刚性红线 本案中,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依法立案调查,并于2024年5月作出处罚决定:没收期限届满未退还的违法所得196.29万元,并处以39.5万元罚款。物业公司申请行政复议后,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作出复议决定维持原处罚。随后,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一审驳回其诉讼请求;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两级法院在裁判中强调,电力作为特殊商品,依据价格法、电力法等相关规定,转供电主体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不得附加其他费用。该案传递出明确信号:在电费收缴环节,以任何形式突破政策电价、转嫁不当成本,均将面临行政处罚与司法审查的双重检验。 前景——推动转供电收费更透明规范,形成长效治理机制 随着居民小区、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等场景中转供电较为普遍,规范收费将成为价格监管的重要着力点。下一步,业内期待在三上形成合力:一是收费公示制度继续落实,细化电价执行口径、计量方式、票据出具与退费机制,减少“糊涂账”;二是物业企业强化合规管理,建立电费专账核算、定期对账与内部审计制度,做到可追溯、可核验;三是监管部门强化常态化检查与以案释法,对屡查屡犯、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形成社会共治。可以预期,随着执法尺度统一与司法裁判明确,转供电领域“加价收费”的灰色空间将进一步收缩,电价政策将更顺畅地传导至终端用户。

维护法治、保障消费者权益不仅是司法责任,也是行业应尽职责;这次案件的审理和判决——树立了依法治理的典范——也提醒行业坚守诚信底线。未来,只有严格依法和合规经营,行业才能实现健康持续发展,为人民群众营造更加安全和公平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