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把《黑龙江省有序推动单一用户绿电直连发展实施方案》印发出来。针对方案里提到的“单一用户绿电直连”,也就是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这些新能源不接公共电网,而是直接连到一个用电大户的方式,黑龙江省发改委还做了一些具体的规定。比如,项目要用多少电得有依据,风电和集中式光伏的装机规模要算在全省的新能源开发计划里,建的新型储能原则上算是用户侧的新型储能。线路接入的系统也要按照电压等级纳入全省电力规划,相关的手续和备案都得按规定办。要是那种完全不靠公共电网供电的项目,得充分论证内部供电到底安不安全。要是接了公共电网的项目,得科学定好电源类型和装机规模。到了2030年之前,项目全年自己用掉的新能源电量占总发电量的比例不能低于35%,而占总用电量的比例不能低于30%。那个专门供自己用的电量(或者说“自发自用电量”)至少得占到总可用发电量的60%。相反,把绿电卖给公共电网的比例(简称“上网电量比例”)一般不能超过20%。如果项目里面还有燃煤或者燃气的自备电厂,就不能再把绿电卖给电网了。至于那些搞氢基可持续燃料的项目,2026年到2027年期间卖给电网的电量比例不能超过40%,到了2028年及以后就得降到20%以下。绿电直连项目的利用率目标得参考全省的情况来定,被弃掉的电不能算进全省的利用率统计里。在计量方面,如果项目里面还有原来的燃煤燃气电厂,得把它们和新建的新能源、储能分开算。要是终止了实施资格还得供电的,得去办变更手续让电网公司接着保供,以后就不能再申请搞绿电直连了。要是两年后还想搞,只要接入条件满足了政策要求,还能按新政策重新申请纳入全省的开发规模,这时候全容量都能参与市场交易。 在交易和价格机制上,并网型的绿电直连项目在市场里跟谁都平等,按照《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去注册就行,最好作为一个整体去参与交易。项目卖电全去电力市场里交易,这部分电量不算进那个什么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项目自己用电直接自己去市场买电,不能让电网公司代买。关于电价这一块得按《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来办。 至于平均负荷率具体是多少得电网公司每年测一下,报给省发改委审核后再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