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司法行政部门推出十八项举措 为APEC会议保驾护航

大型国际会议筹办中,如何把安全稳定、规则衔接与对外开放要求统筹到位,既考验城市治理能力,也检验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涉外服务水平。深圳是国家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城市之一,涉及的活动密集、要素流动频繁。会议期间,政策文件可能集中出台、涉外交流增多、社会面风险防控压力叠加。为此,深圳市司法局出台法治服务保障APEC会议行动方案,以任务清单方式推动法治保障前置、服务下沉、协同联动,旨以法治稳定预期、以制度提升效率、以治理筑牢基础。问题在于,APEC会议涉及议程组织、接待保障、城市运行、公共服务等多个环节,时间节点紧、协作链条长。若政策落地、执法协同、应急处置缺少统一的法治尺度,容易出现程序衔接不畅、规则不一致、风险响应滞后等情况;同时,涉外主体增多、跨境交往频繁,法律适用、争议解决、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更趋多元,对城市涉外法治体系和专业供给提出更高要求。会议不仅是展示窗口,也是一场对城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综合“压力测试”。原因在于国际会议组织运行具有复杂性和外溢效应:一上,政策文件和管理措施可能短期内集中推出,若审查把关不到位,容易在合法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上留下隐患;另一上,城市运行必须保持连续性,公共安全、交通秩序、消费市场、住宿餐饮等领域的矛盾纠纷更易在高峰期集中显现,需要提前研判、提前化解;再者,深圳开放程度高,企业“走出去”和外资“引进来”并行,涉外法律服务和规则对接是现实需求,必须通过机制建设与服务升级增强确定性。行动方案沿三条主线推进,着力把“问题清单”转化为“制度供给”。第一条主线是强化决策支持与制度支撑。方案提出当好政府法治参谋,围绕会议保障涉及的规范性文件与政策措施,建立审查“绿色通道”,并组建专项工作力量提升审查质效与协同效率。这意味着在筹办关键期,通过加快合规审查与风险评估,减少制度摩擦,确保措施“出得来、落得下、行得稳”。第二条主线是强化预防性法治理念。围绕普法宣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行政争议处理、重点人员管理等工作,强调把风险防控前移到源头、融入日常治理,通过“宣传引导+排查化解+依法处置”相结合,促进社会预期稳定、公共秩序有序运行。第三条主线聚焦以会议为契机推动城市法治建设与会议主题同向发力,提出健全涉外法治工作机制、强化涉外法律服务供给、深化深港澳法律实务合作等任务,旨在提升开放条件下的法治支撑能力,让法律服务覆盖更广、响应更快、专业更强。这些举措的影响将体现在三个层面。其一,对会议保障而言,法治统筹与制度把关的加强,有助于形成统一规范的工作标准,提升跨部门协同效率,降低执行偏差带来的不确定性。其二,对城市治理而言,预防性法治的强化将推动矛盾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行政争议依法处理也有助于降低程序与沟通成本,以更高水平法治建设夯实城市安全底座。其三,对开放发展而言,涉外法律服务供给的增强与深港澳法律实务合作的深化,将提升深圳在国际经贸往来、跨境合作中的规则适配能力和服务竞争力,为企业参与国际合作提供更稳定的法治预期。对策层面,行动方案表明了“以机制保运行、以服务促稳定”的思路。一是以文件审查提速不降标为抓手,坚持依法依规与效率并重,确保每一项措施经得起合法性与可执行性检验;二是以普法与纠纷化解为基础,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群体中加强法治宣传和矛盾排查,推动社会面风险治理向精细化、常态化转变;三是以涉外法治能力建设为重点,围绕涉外法律服务、专业人才、规则研究与实务协作持续发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通过该组合,既服务会议,也服务长期发展,把“阶段性任务”转化为“结构性能力”。前景上看,随着国际交往活动持续增多,城市竞争将更多体现为规则环境和治理能力的竞争。深圳此次以18项任务为牵引推进法治保障,既是对重大活动服务体系的一次优化,也为深化对外开放背景下的涉外法治建设提供了可行路径。若后续执行中深入加强跨部门信息共享、完善应急处置法律指引、提升涉外法律服务需求的精准供给,相关经验有望在更大范围形成示范效应,推动法治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和治理优势。

当法治成为城市会客厅的隐形名片,深圳此次制度性安排不仅表明了现代化治理的实践能力,也表明新时期对外开放的关键在于规则衔接与制度型开放。以“会时保障+平时转化”为特点的这套法治方案,有望为更多国际性活动提供可复制的经验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