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费和丧葬费到底算不算遗产?

这就是最近在湖南岳阳闹得沸沸扬扬的一件事儿:一位老人过世了,他把手里的七成遗产留给了那个跟他同居了14年的女朋友,可他的亲生女儿心里不平衡,非要上法院讨说法。没想到法院最后裁定,老爷子立的那份遗嘱完全有效,遗产得按照遗嘱来分。 这种遗嘱继承的纠纷其实挺常见的,要是家里既有遗嘱又有法定继承的说法,到底该听谁的?还有一个问题大家都不太明白:抚恤金和丧葬费到底算不算遗产?事情得从2010年左右说起,那时候罗某某还活着,他没领结婚证就和苏某某住在一起了,一直到了2024年11月老爷子走了人。罗某某临走前留了个打印的和手写结合的遗嘱:说他这辈子攒的现金里70%归苏某某,30%归女儿罗某;等他死后的丧葬费用还有工资补贴全都给苏某某。 罗某觉得这份遗嘱不合法,就跑到屈原法院起诉了,要求重新分配财产。她想把账户里的12万块钱还有社会保险的一次性待遇54580.34元(里头包含8208元的丧葬费、43789.68元的抚恤金和2582.66元的个人账户)都要回来。 法院翻来覆去地看了看这份遗嘱。虽然上面有些字是打印的,但涉及到谁拿东西这些关键信息都是老爷子自己写的,还按了手印盖了章。而且当时有两个跟这事没关系的亲戚在旁边看着作见证,法官觉得这确实是老爷子的心里话。 至于遗嘱里写的那些丧葬费和工资补贴,法官觉得这是单位给家属用来办事的钱,还有那笔抚恤金是用来安慰死者家属的精神损失的,都不是老爷子自己的个人财产。所以这部分内容写了也白写,没有法律效力。 因为苏某某不是罗某某的老婆或者孩子之类的法定继承人,所以这其实是老爷子把财产送给她的一种意思。这笔钱该怎么分,还得按照遗赠的规矩来办。 对于现金12万元的分配比例也很清楚:苏某某拿70%,罗某拿30%。这部分钱在办完丧事后就按照这个比例分给她们俩,是合法有效的。 在社保的一次性待遇里,苏某某可以按遗嘱拿到个人账户那部分钱2582.66元。 关于丧葬费这一块儿的钱8208元,因为是苏某某一手操办的丧事大家都认可礼金和花出去的钱基本持平。 考虑到她为了丧事付出的力气和钱的来源比较复杂(有的是亲戚给的钱),法院最后决定多给她一点。丧葬费补助算下来她能拿90%,也就是7387元。 至于那笔43789.68元的抚恤金,因为苏某某既不是罗某某的近亲也不是法律上规定的需要被赡养的人,不属于发放对象,所以这笔钱归女儿罗某所有。 中国法院网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小编:路小畅 审核:舒克 监制:晓文 关注 民生服务关注热点新闻 最后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银行账户里的44610.48元归罗某所有,9969.86元归苏某某所有;驳回了罗某的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