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成为焦点议题。
大会发言人娄勤俭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制定这部法律是新时代民族工作的重大举措,旨在以法治方式巩固民族团结,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时期,民族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日益频繁,同时也需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确保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与国家发展大局紧密衔接。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的提出,正是立足这一历史方位,顺应中华民族从多元走向一体的发展趋势。
该草案的核心在于明确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总体要求和重要原则,规定相关主体的职责,并细化具体举措,包括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共同繁荣发展等。
草案特别注重与民族区域自治法等现行法律法规的协调衔接,确保法律体系的统一性和针对性。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
娄勤俭表示,待法律颁布后,将切实做好贯彻工作,确保其发挥实效。
此举不仅有助于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还将进一步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制定是我国民族工作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这部法律将民族工作的宝贵经验上升为法律规范,为新时代民族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民族团结始终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
通过这部法律的贯彻实施,必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凝聚起磅礴的民族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