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司法局创新举措提升法律援助质量 五个机构获评全省优秀单位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关键在于把制度设计转化为可感可及的公平正义。

近日从湖南省司法厅获悉,衡阳市法律援助中心选送6件民事案件代表湖南参加司法部案件评查,优良率达83.3%。

同时,衡阳市及雁峰区、蒸湘区、祁东县、耒阳市等5个法律援助机构获评2025年全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优秀单位,24名律师、2名基层法律工作者获评优秀案件承办人员。

上述数据折射出当地在法援案件质量管控和服务供给上的系统发力。

问题:需求增长与服务能力需同步提升。

近年来,劳动报酬追索、工伤赔偿、老年人维权、残疾人权益保障等领域法援需求上升,案件类型更趋多样、矛盾更为复杂。

部分受援群体信息获取能力较弱、行动不便或处于紧急状态,若申请渠道不畅、指派不精准、过程监管不到位,容易出现“能受理但办不好”“能办结但效果不佳”等问题,直接影响群众对司法公信力的感受。

原因:案件质量取决于“入口、过程、结果”三道关口。

衡阳的做法指向一个共识:法援不是简单提供法律文书或出庭代理,而是覆盖受理审查、律师指派、办案规范、程序监督、回访评价等全链条的公共服务供给。

要把有限的法援资源投向最迫切、最需要的人群,就必须在制度层面形成可执行的标准与闭环;要让受援人真正“打得起官司、打得好官司”,就必须提升承办力量结构与专业化水平。

影响:以数据和口碑共同检验服务成色。

2025年衡阳市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512件,挽回经济损失2100余万元。

其中涉及农民工603人次,帮助讨薪360余万元,回应了劳动者对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的核心诉求。

围绕特殊群体需求,当地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95件,办理紧急法律援助案件25件,并对老年人、残疾人等行动不便群体提供上门服务。

服务成效也体现在受援人反馈上:2025年全市法援机构收到表扬和锦旗35件次,回访满意度达到100%。

在质量评价方面,衡阳组织市域案件评查3次,市、县两级共评查案件3100余件,旁听庭审25件;参加全省案件评查优良率达62.28%,较往年提升17.75%,13个法援中心中有11个中心优良率超过50%,质量提升的趋势更加明显。

对策:三项举措夯实质量底座,推动“精准供给”。

一是把好受理与指派关口,建立面向重点群体的快速通道。

在全市13个法律援助中心设立“绿色通道”,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老年人维权等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降低制度性成本,让群众少跑腿、快进入程序。

同时,规范指派流程,依据案件类型与受援人需求,结合承办人员专业特长进行合理匹配,为受援人提供更具针对性的解决方案,提升诉讼策略与证据组织的专业性。

二是强化全过程质量监管,让办案在阳光下运行。

衡阳制定出台《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明确监督内容、标准和方式,通过庭审旁听、案件评查、受援人回访等方式对办理全过程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质量监督从“事后评价”延伸到“过程控制”,有助于减少办案随意性,形成可复制、可对照的规范体系。

三是优化承办力量与便民服务,提升获得感与信任度。

当地建立法律援助专业人员资源库,定期邀请省级专家库律师开展培训,推动承办队伍能力迭代。

与此同时,推行一站式、个性化服务:对行动不便群体提供上门服务;对情况紧急案件先行提供援助、事后补办手续;并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等部门沟通协调,完善协作机制,提升衔接效率。

针对政策知晓率不足的问题,衡阳开展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高墙等系列宣传活动,2025年共开展宣传36次,发放资料3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6万余人次,进一步扩大法援覆盖面。

前景:以制度化、专业化推动法援高质量发展。

随着基层治理现代化推进和群众权利意识提升,法律援助将从“补短板”向“提品质”转变。

下一步,衡阳若能在数据化监管、案件类型分级管理、跨部门协同机制常态化等方面持续深化,既有望进一步提升案件优良率和服务效率,也将为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提供可借鉴的基层样本。

特别是在劳动争议、工伤保障、老年人和残疾人权益保护等领域,法援工作对社会稳定和民生保障的支撑作用将更加凸显。

衡阳的实践印证,法律援助不仅是保障公民权利的司法制度,更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尺。

当受援人接过被追回的360万元欠薪时,当卧床老人足不出户完成维权时,这些具象的正义图景,正汇聚成法治中国建设的生动注脚。

如何在"量"与"质"的双重提升中持续突破,将成为全国法律援助体系深化改革的共同课题。